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印发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5-20
文号:粤办函〔2026〕57号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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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6—2028年)》的通知
粤办函〔2026〕5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1日
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提升高端服务贸易发展能级,以高水平开放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全国全球服务贸易高地,结合广东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到2028年,我省服务贸易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进出口总额超过31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全省服务出口比重提升至52%,服务出口竞争力明显增强,“广东服务”品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一、实施优势服务领域巩固提升行动
(一)提升入境旅游国际竞争力。用好粤剧、龙舟、醒狮、英歌、武术等岭南特色非遗IP,推出一批文化体验游线路和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滨海文旅IP,开发一批海上旅游线路。推广粤港澳“一程多站”线路,发挥中国国际马戏节、广州马拉松、深圳马拉松等国际品牌活动和赛事效应。进一步提升旅行社使用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便利度,在出入境、支付、就医、语言、电信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提升入境旅游综合服务质量。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化措施,进一步丰富退税商品种类。支持省内机场集团开展国际合作,打造航旅融合品牌。加强与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及全球重点旅行商合作,发挥广东文旅海外推广中心作用,推广全省旅游地图、美食地图、购物地图等。(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省通信管理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广州、深圳、珠海边检总站,省机场集团、深圳机场集团,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增强国际物流服务能级。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强化全球化航运服务能力。鼓励航运企业加入或建立航运联盟,鼓励物流企业在东南亚、中亚、拉丁美洲等地区建设国际集散仓。支持广州建设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深圳建设区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推动新开国际航线,拓展国际运输服务网络。支持前海集聚国际空运和国际海运企业,加快构建立体化跨境运输网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中欧班列广州集结中心、深圳节点城市建设,构建华南区域中欧(亚)班列集结网络。推广“铁路+海运”联运模式,积极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开辟辐射东南亚的国际物流新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广东海事局,广州、深圳边检总站,省机场集团、深圳机场集团,广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巩固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优势。积极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等数字产业,加强数字技术研发支持,培育认定一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成熟产业技术带动标准、产品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打造人工智能综合性开源社区,加快建设具身智能训练场、昇腾生态适配中心、开源鸿蒙适配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推进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广州创新研究院等合作平台建设,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推进深圳-马来西亚等高科技生态产业园建设,支持前海发展软件开发、机器人等产业全链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软件外包高端化发展。建强广州天河软件园、深圳软件园、珠海南方软件园、广东软件科学园等园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向软件研发全链条深度渗透,打造企业级智能体工厂,带动提升中小软件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推进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创新,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鼓励软件服务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布局数据中心输出“广东算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新兴服务领域提质增长行动
(五)打造文化出海核心力量。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支持游戏、影视、文学、潮玩等原创精品IP开发,支持发展虚拟引擎研发、游戏大模型训练、算力效率提升等游戏科技,做强网络游戏、网络文学和网络影视剧出口。支持广州、深圳建设省网络游戏出海服务中心,提供境外市场研究、运营发行等一站式服务,打造“粤产游戏出海矩阵”和“游戏企业出海联盟”,扩大广东游戏海外影响力。协同港澳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动漫影视产业联盟”,在影视制作投资、版权交易、国际发行等建立跨境服务合作机制。鼓励影视机构建立海外发行机构及渠道,支持境外发行广东出品的影片、电视剧、纪录片、微短剧、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支持深圳建设微短剧出海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全国的短剧出海初创孵化产业生态。建强广州市天河区、番禺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发展文化创意、电子竞技、网络游戏、影视动漫等产业集群。实施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创意设计品牌化发展。支持家电家居、服装制造、文娱旅游、建筑装饰等行业搭建全球云端协同研发设计服务环境,推广应用服务外包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等新模式,强化企业创意设计服务出海能力,支持建设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创意设计产业基地和孵化中心。加速5G、人工智能等通用型数字技术在创意产业链的应用,强化工业设计引领,新增培育50家左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1—2个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鼓励家电、家居、服装等优势产业剥离设计环节,设立独立设计公司接单国际业务,提升品牌价值。发展壮大创意设计产业链“链主”企业,在工业设计、文创设计、建筑设计、装饰设计等领域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意设计龙头企业。(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扩大教育服务贸易。鼓励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及相关机构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协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粤港澳高等学校合作办学和人才协同培养,共建共享大科学装置,共担科研项目、共享科研成果。提升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港澳子弟学校办学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招收港澳台以及外籍学生,推动更多高水平中外、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大湾区内地九市落地。推动广东职业教育的理念、标准和模式“走出去”,支持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在东盟等国开展境外办学项目,建立职业教育合作品牌。加强“留学中国·学在广东”品牌宣介,吸引国外优秀青年来粤学习交流。(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做大医疗健康服务贸易。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国际医疗服务试点,深化各项试点创新。支持发展生物医药、细胞与基因治疗研发服务,扩大技术授权和服务出口。发展“互联网+国际医疗”,完善跨境远程诊疗等智慧医疗服务,构建医疗数据交互体系。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横琴开展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整合中医药、旅游和体育资源,打造一批中医诊疗养生、非遗康养、药膳茶饮等入境消费新模式、新场景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基地。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深化“以医带药”模式,推动更多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医疗服务诊疗规范和标准体系,深化医疗数据跨境流通共享,培育一批国际医疗服务机构,打造高端国际医疗权威品牌。(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医保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专业领域服务提升行动
(九)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支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在粤展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双招双引”等方式吸引更多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进驻广东,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海外并购、联营合作等方式建立全球服务网络。积极落实国家律师服务业开放政策,按部署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支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境内外重大展会、重大经贸活动,做优“展会+法律服务”广东品牌。提升律师、国际仲裁、国际商事调解、公证、法律查明等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效能。支持前海建设国际法务集聚区,为出海企业提供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扩大知识产权服务贸易。高质量建设广州开发区、深圳福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鼓励“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在新兴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推进“中新双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中心”建设,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招引一批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粤设立主体。鼓励外向型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工作平台、“粤链东盟”、前海深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合规咨询、援助和指导,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建设广州国际金融城、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招引金融科技等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国际化金融解决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财富管理、绿色金融、养老健康、资产管理等投融资。有序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支持服务类企业作为成员企业加入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集团内资金调配。支持金融机构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无担保信用融资、保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服务,将更多服务贸易企业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便利化业务范围。支持保险机构与境外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合作,开发医疗险、航运险等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面向服务贸易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结合企业收结汇特点和需要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建筑工程服务输出。鼓励企业深耕东盟、中东、拉美、非洲等工程承包与建筑服务市场,带动设计、咨询、劳务、机电设备等全产业链出口,推动服务模式一体化升级。支持境内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支持试点项目创新探索港澳工程建设管理规则衔接。支持企业以收购、参股、合资等方式与国际承包工程企业合作。支持轨道交通企业扩大流程服务出口,打造规划、系统、运营全流程服务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其他专业服务发展。招引一批国际知名检测认证、会计、税务等服务企业在粤设立区域总部或者分支机构,推动专业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国际并购、加盟合作、联合经营等方式构建国际网络。鼓励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拓展涉外财税业务及承接大型机构或企业涉税业务,优质资产评估机构拓展海外资产评估业务,打造财税服务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争取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项目落地,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开展飞机、无人机、游艇、通信基站等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对实施白名单管理的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简化相关研发、检测用物品(特殊物品除外)进境审批流程,允许区内企业根据实际耗用核销保税检测业务所需的样品和耗材。在符合国家相关进口监管要求前提下,试点对综合保税区外开展“两头在外”的集成电路、消费电子产品检测业务实行保税监管。(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深圳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平台主体提升优化行动
(十四)创建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平台。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前海深入推进世界服务贸易基地建设,深化服务领域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级行政区或功能区争创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创新应用场景和模式、促进企业“走出去”、扩大数字领域对外开放、完善管理服务体系等方面作示范。(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载体平台建设。强化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和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集聚区。支持广州开发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黄埔)数据要素创新中心,推进广州中新知识城国际数字经济枢纽、广州白云机场国际商务合作区、深圳市先进数据要素研究院、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实验室、横琴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等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政务和数据局、广州边检总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拓展国际会展服务功能。实施“服贸全球”计划,每年发布重点展会目录,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链接全球资源,打造“广东服务”品牌。加强与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组织对接,争取更多国际品牌展会、国际行业年会、峰会在粤举办。支持“首展”“首发”活动,培育细分领域特色展会与标杆品牌。发挥海外经贸网络作用,拓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市场。(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培优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梯度培育计划,壮大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领军企业,培育一批服务贸易平台企业,扶持一批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服务贸易企业,招引培育一批具备创新驱动和资源配置能力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抓好行动计划落实,及时总结发展经验。省商务厅要发挥牵头作用,用好省服务贸易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省商务厅牵头,省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政策支持。用好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和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对于境内外长期合作的企业间发生的小额、高频服务贸易业务,鼓励银行优化审核方式,提升资金效率。鼓励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服务出口的支持力度,在互联网广告、物流运输、维护维修等广东优势领域进一步扩大覆盖面。鼓励政策性保险机构运用数字化服务增强企业海外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落实跨境服务贸易相关税收政策。(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信保广东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部门间服务贸易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落实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服务贸易数据采集和分析,扩大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覆盖面。(省商务厅牵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深圳市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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