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25版)的通知
印发单位: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5-15
文号:粤网办发〔2026〕1号
来源:广东网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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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的通知
粤网办发〔20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的部署精神,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规定,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现正式印发,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使用负面清单。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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