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构建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印发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5-15
文号:粤办函〔2026〕59号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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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
构建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行动方案
(2026—2030年)》的通知
粤办函〔2026〕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加快构建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行动方案(2026—203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广东省加快构建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行动方案(2026—2030年)
重点企业是引领科技创新、提升产业链韧性、塑造竞争新优势的关键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部署,筑牢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微观基础,着力构建重点企业分级分类培育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30年,建成全国领先、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企业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显著跃升。
(一)发展质效持续提升。力争我省企业入围世界500强企业20家以上、入围中国500强企业65家以上、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80家以上,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上市企业累计数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五年累计培育独角兽企业100家,重点龙头企业群体显著壮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专利授权总量、发明专利总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①等核心指标居全国前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企业牵头项目总金额占比逐步提高到80%以上。
(二)企业梯队扩容增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保持全国领先,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7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4万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45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350家,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跃升、竞争力强的企业梯度成长格局更加稳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集群效应充分释放。
(三)成长生态不断优化。形成要素集聚、协同高效、开放融通的“雨林式”创业创新成长生态。高质量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国家在广东布局更多国家级创新平台。组建省制造业赋能中心,高质量建设省工程研究中心,打造省中试平台100家以上,实现中试服务能力对全省主要产业领域全覆盖。累计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55个以上、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80个以上;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10家左右。
二、构建五级分类培育体系,促进重点企业集群发展
(一)巩固扩大基业长青的持续领航型企业群。
1. 培育具有顶天立地和领军统率作用的领航企业。支持世界一流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领航企业参与实施补链强链延链计划,灵活运用持股、参股、并购等市场化方式,引入战略合作者和外部研发力量,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重点产业集群,组织企业开展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前后端、上下游、左右岸的大中小企业在信息联通、产能对接、品牌共建、联合采购、资金融通、知识产权和销售渠道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
(二)大力培育引领未来的高价值型企业群。
2. 培育牵引产业链升级的上市企业。构建覆盖“培训、改制、辅导、报审、上市”全过程的培育体系,支持“硬科技”企业和“三创四新②”重点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推动广东及前海两家股权交易中心扩大“专精特新”专板容量,畅通企业转板通道,加快培育和壮大更多上市后备力量。推动更多优质未盈利企业充分利用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的多元化上市标准,实现上市发行。建立上市企业常态化联络与服务机制,争取国家级产业基金等长期资本积极参与省内重点上市企业的战略投资,鼓励上市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并购重组,打造大市值上市企业。强化“三所一中心③”协同功能,鼓励各地建设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拓宽跨境融资渠道。
3. 培育极具发展潜力的独角兽企业。建立省级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机制,建设企业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与分级培育,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具及时发现潜力企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导向,充分发挥世界知名投行、国内头部民营创投机构等市场化力量的引领作用,鼓励其参与独角兽企业挖掘、培育和投资。引导国有资本发挥好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实行分阶段、长周期考核,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独角兽企业发展。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支持独角兽企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服务和产品,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发专属信用担保类产品,加强融资增信支持。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搭建独角兽企业服务联盟,支持各地统筹完善有关政策,加强对入库企业精准服务。
(三)稳步壮大深耕千行百业的中坚型企业群。
4. 培育优势突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健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赋能体系,围绕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需求为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壮大专精特新“小巨人”群体。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围绕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拓展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5. 培育主导细分市场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引导支持重点中小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专注细分市场,持续提升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领域的专业化能力和市场份额,保持和提升重点产品的产能、产量和市场占有率,打造世界级优质产品。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打造“广东制造”的品质标杆。支持鼓励具有产业整合能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全产业链布局,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资源,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
(四)着力提升创新突围、迸发活力型企业群。
6. 培育创新引领的高新技术企业。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指导各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定期开展评估和针对性辅导。建立省级重大科技攻关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技术转让等方式,承接并转化国家及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组建联合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等,面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协同攻关。完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等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引进培育更多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健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应用全链条协同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7. 培育特色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专业化布局。支持企业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动中试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提升发展,强化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及社会资本等更多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好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强化与其他层次资本市场衔接,帮助企业更快进入资本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创新平台。
8. 培育行业领先的现代服务业企业。聚焦研发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现代金融、商贸会展、供应链物流、法律会计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围绕住宿餐饮、养老托育、文体旅游、物业家政、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国内国际领先企业。持续深化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认定培育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布局数字贸易、技术贸易、专业服务贸易等新型服务贸易领域。用足用好广州、深圳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培育集聚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积极开拓国内国外市场的服务贸易企业。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发挥接包渠道、品牌标准等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加快提升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化、数字化交付能力。
9. 培育数智赋能的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制定支持平台企业发展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智能芯片、基础软件、工业视觉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数字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和开源社区。鼓励数创企业申请数据产权登记,促进企业数据产品和服务流通交易。开展“十百千”数据企业梯度培育行动④。每年遴选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推荐入选国家数创企业培育库。
10. 培育跨越式成长的瞪羚企业。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省市联动”的瞪羚企业发现培育工作机制,鼓励各地在公平竞争机制下依法依规研究制定支持瞪羚企业的政策措施,每年开展瞪羚企业遴选和榜单发布。探索形成市场化服务培育机制,吸引更多专业机构积极挖掘和推荐潜力企业参与瞪羚企业遴选,为瞪羚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强化多元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瞪羚贷”等特色服务产品,鼓励瞪羚企业充分用好科创可转债、科技创新债券、中小微企业支持债等融资工具,支持瞪羚企业债券参与做市业务。
(五)全面系统孵化生生不息的基础型企业群。
11. 培育蓄势待发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形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转化落地一批、高质量孵化器孵化一批、领军企业内部裂变一批、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一批、创新创业大赛遴选一批、招商引资平台引进一批的“六个一批”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引育机制。推动孵化载体专业化发展,为在孵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概念验证、早期融资等增值服务。支持设立专注于早期科创投资的子基金,建立风险分担与奖励机制。提升“创客广东”“众创杯”等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影响力,对获奖优秀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奖励。
12. 培育稳健发展的“四上”企业。推动各地市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库,持续跟进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常态化摸排营业收入临近达规企业以及规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加强培育服务并指导企业及时升规纳统。鼓励各地积极培育深耕本土的房地产企业,支持企业稳健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具备“投融建营”一体化能力的综合型和具有特色优势的专业型建筑业企业,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支持升规企业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动协作,在产品创新、产业链协作等方面加强互动合作。实施“规转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鼓励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13. 培育蓬勃兴起的新锐创业企业。鼓励支持科学家、企业高管、连续创业者、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各类创新人才等积极创业,支持人工智能等新兴未来产业领域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发展,支持“返乡下乡入乡”创业。深入实施“创业伴飞计划”,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实施新一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开展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等,提升小微企业管理者核心竞争力。积极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和“一张办公桌、一间办公室、一层办公楼”的多层次创业支持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品质载体。推行企业登记全流程智能办理,探索经营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实现“个转企”重点工业产品、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特种设备等相关许可证、资质便捷衔接。
三、构建九大支撑体系,营造一流企业服务生态
(一)落实精准有力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整合和保障力度,研究优化支持重点企业培育发展有关资金政策,完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合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用足用好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小升规”奖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等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二)创新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体系。健全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信贷资金、上市融资等在内的全链条融资体系,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母基金作用,发展壮大促进企业创新创业的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大胆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促进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完善省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注重全链条、长周期考核,细化尽职免责规定。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机构开展转让业务。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健全发债风险分担和奖补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贷担联动、贷保联动、贷租联动等创新服务。开展“融资增信+”行动,丰富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等工具,健全企业融资增信机制。引导银行将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作为信贷准入和授信评审的重要参考,推出特色化产品。进一步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质押融资等业务。
(三)加快场景培育和大规模应用推广。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应用,布局一批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深入梳理、系统谋划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大力推动场景资源开放,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商业化应用。强化场景开放协同共享,推动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开放主业领域场景,吸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场景应用。支持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场景中心,上线运营“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场景发布厅”,常态化征集、梳理、发布应用场景需求清单。用好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等方式推动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在广东率先落地应用,加大力度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
(四)提升数据要素赋能和价值化。探索建立省、市两级公共数据运营机制,以模型、核验等形式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探索组建数字领域省属国企,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构建行业、企业可信数据空间。鼓励企业依法按照市场化原则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并流通应用,促进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构建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推动数据合规流通、进场交易,推动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促进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与公共数据融合流通、提升价值,逐步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五)强化高效灵活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积极推动各类生产要素保供稳价降成本,强化用地用林用海、环境容量、用能等资源要素的支撑作用。优化产业用地供给模式,推行“标准地”出让,建立健全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就业贡献、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降低项目落地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土地要素对制造业当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保障,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
(六)夯实多层次人才要素支撑。优化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每年新增100万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留粤来粤就业创业。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育专业技能人才。引导用人主体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工程、自然科学、经济等专业职称评价标准。优化实施国家及省重大人才工程,在省重大人才工程中,按规定授予重点科技领军企业自主举荐名额;深入实施南粤工匠人才培育工程,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用好国家级智库和省内高校资源,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与科技成果转化。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突出经营管理能力的管理人才。完善人才服务,通过“优粤人才码”实现人才政策“一键兑现”、办事“一站入口”、服务“一码供给”。
(七)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围绕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一批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实施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提升项目。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工作,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的制修订,并按照规定予以资助。依法保护老字号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转化运用,鼓励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优化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和公共服务,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河套)国际转化试点平台。推动企业将质量、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纳入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建立风险预警与援助机制,支持企业维护海外合法权益。
(八)助力内外联动的市场开拓布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激活投资和消费潜力。深入实施“粤贸全国”计划,建设辐射全国的龙头商贸流通平台,办好“广东优品展”,搭建优质消费类产品内销供采对接平台,推动广货“北上西进”,助力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形成“买全国、卖全国”流通格局。大力实施“粤贸全球”计划,组织和发动重点外贸企业组团出海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引导企业拓展境外经贸合作,稳妥有序参与境外项目,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提升国际竞争力。
(九)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迭代推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效率,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范围。健全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机制,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实施深圳、横琴、南沙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在先进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现代金融、医药健康等重点领域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做到“无事不扰”。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着力解决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委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加强跨部门协同与省市联动,定期调度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省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向上对接,紧密跟踪国家最新战略导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源,立足职能加强政策创新,细化工作举措和年度目标;要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切实防范化解各类经营风险。推动涉企审批备案服务改革,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归集企业全生命周期数据,为涉企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各地市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建立动态调整的本地区重点企业名单,明确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完善支持政策,细化工作举措,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
(二)构建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建立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治理环境,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探索“沙盒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在环境受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试点开展监管压力测试,推动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新模式推广。提升协同监管水平,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监管,对新领域新赛道的企业发展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营造崇尚创新支持创业的社会氛围。支持各部门、各地举办高水平重点企业发布会、生态大会、路演对接等各类赋能服务活动,提升全省重点企业品牌影响力,密切跟踪重点企业发展状况,研究编制重点企业年度创新发展报告。做好重点企业梯度培育政策宣传引导,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榜单。充分发挥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开展“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暨光彩事业贡献奖”表彰活动。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引领”工程、年轻一代健康成长“青蓝接力薪火相传”工程,持续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家培训班,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注:
①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的数量。
② 三创:创新、创造、创意,指企业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发展大趋势,即依靠创新驱动、具备创造能力、体现创意价值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指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企业。即企业本身可能属于传统行业,但通过与新技术结合、发展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同样符合创业板定位。
③ “三所一中心”是广东省为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效能而建立的协同工作机制,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广东证监局及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驻粤机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共同组建。
④ “十百千”数据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指按照数据企业分级分类标准,打造十家“领航级”、百家“成长级”、千家“种子级”数据企业的梯度培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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