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印发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3-16
文号:粤发改高技〔2026〕78号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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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抢占产业应用制高点,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构建数字原生、敏捷迭代、全链赋能的人工智能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大力支持人工智能OPC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互促共进,从产业培育、生态服务、人才支撑、要素保障等各方面,营造适应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生态体系。2026年,先行培育10个具有引领效应的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形成一批年营业收入超千万的优质企业。到2028年,建成百个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培育千家标杆人工智能OPC企业,集聚万名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人才,将广东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OPC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能力保障。
1.强化智能算力供给。打造绿色协同算力“一张网”,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助力人工智能OPC获取跨区域弹性调度的普惠算力资源。省市协同,完善“算力券”制度,降低人工智能OPC实际算力支出成本。搭建智能算力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实时接入机架、算力、网络应用等资源,优化算力供需匹配和交易流程,助力人工智能OPC高效获取算力支撑。建立“政府—社区—平台—OPC”联动机制,通过“算力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初创期人工智能OPC提供算力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政务和数据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2.提升数据支撑能力。优化“开放广东”平台功能,推动更多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放。深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行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大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力度。鼓励交通、文旅、工业、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打造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利用联邦计算、隐私计算等技术构建“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应用环境,为人工智能OPC提供专业数据资源。举办广东省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发展大赛。鼓励市场主体开发我省方言、特色产业等市场稀缺、行业急需的高质量语料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补贴政策。(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3.助力模型开发应用。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人工智能领域专项中,支持开展模型轻量化、数据融合与标注等技术研究。建设人工智能OPC适用的公共模型服务平台,为人工智能OPC提供免费模型接口、安全合规检测等服务,降低模型开发与部署门槛,助力快速迭代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对人工智能OPC模型开发投入给予补贴,对自主研发并完成备案的垂直领域模型,可叠加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牵头负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完善空间载体配套。
4.打造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鼓励各地布局建设链接低成本算力、高质量数据、专业化技术服务等资源,提供低成本独立办公区、灵活共享工位、智能办公设备的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帮助创业者实现“拎脑入驻”,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算力补贴等支持。推动人工智能OPC社区实现集聚化发展和专业化布局,开展省级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认定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服务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的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现有平台转型。探索推动传统创新孵化器重构空间布局,将传统大开间改造为独立办公工位与共享协作区相结合的灵活形态,配备轻量化、共享式财务法务服务点,降低人工智能OPC基础运营门槛。鼓励各类创新创业空间载体开展人工智能适应化改造,全面提升算力、数据、模型、场景等资源供给能力和中试验证、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专业服务水平。(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场景开放创新。
6.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构建人工智能OPC“场景池”,聚焦短剧短视频、电子商务、知识付费、数字文创、软件开发等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动态征集并发布人工智能OPC应用场景供需清单。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场景发布厅”“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场景创新中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开展人工智能OPC供需对接服务,推动一批人工智能OPC场景创新项目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场景创新中心,强化场景孵化、技术支撑和成果转化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配合)
7.打造高端交流平台。举办人工智能OPC系列推介活动,支持地市围绕人工智能OPC发展举办招商推介、主题论坛、产业沙龙、成果路演等活动,交流推广标杆人工智能OPC经验做法。强化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导向作用,用好琶洲算法大赛,重点发掘一批优质人工智能OPC创新主体、优秀解决方案和前沿应用案例,推动形成“以会促兴、以赛促创”的发展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配合)
8.拓展跨境特色应用场景布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依托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四大平台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载体,支持人工智能OPC开拓葡语国家、东南亚地区等海外市场,鼓励人工智能OPC接入中国—巴西数字化转型合作平台,推动国家人工智能学院深圳河套学院开展国际化人工智能OPC创业人才特色培养计划,引导人工智能OPC创新主体积极承接跨境电商、内容创作、法律服务、金融科技、潮玩设计等领域跨境订单,培育一批跨境人工智能OPC应用标杆项目。(广州、深圳市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9.构建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体系。发挥好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各地市政府创投基金以及企业风险投资(CV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等各类基金的投资作用,多维度拓宽资金渠道,重点投向人工智能OPC社区的高成长性企业,形成有效协同的基金矩阵,接力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10.优化全周期信贷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适应“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需求的人工智能OPC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用于人工智能OPC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专属信贷产品,推出“人才贷、研发贷、成果贷”等精准细分产品,帮助创业企业通过信用、股权、知识产权等获得贷款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工智能OPC赋能数智化改造及产业链延伸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匹配产业周期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算力贷”产品,降低人工智能OPC算力采购资金压力。(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配合)
(五)强化人才政策供给。
11.优化人才评价和引进政策。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工智能OPC人才评价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OPC人才纳入广东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扶持政策。拓宽多元引才渠道,通过专场招聘、项目引才、大赛引才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优质人工智能OPC人才集聚广东。支持将港澳及海外人工智能OPC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化停居留、创业服务。(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12.培养面向智能经济的创新人才。鼓励高校、职业院校设置“人工智能+”交叉学科,支持校企、校地共建高水平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精准培育兼具前沿技术素养与产业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坚持前瞻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具备人工智能顶层设计能力、适应人机协同发展模式的领军人才及工程技术人才,构建适应智能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化人才梯队。(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13.推进技能人才转型培训。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就业结构变革,助力重点群体转型再就业。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技能专项提升行动,依托“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上线人工智能OPC专题课程资源。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载体创新“技能+人工智能OPC创业”一体化培育模式,鼓励人工智能OPC创业者积极参与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认定。组建人工智能OPC创业导师专家库,为人工智能OPC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创业规划、资源对接等全链条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
14.强化人才安居保障。健全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支持各地为人工智能OPC创业人才提供免租或低租人才公寓、创业驿站等安居支持,鼓励各地通过发放购房补贴、消费券等方式提供购房支持。积极指引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OPC人才申领省市人才卡,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政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配合)
(六)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15.完善主体经营服务。推行人工智能OPC企业登记全流程智能办理,完善智能辅助审批和智能导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天办结、一网通办”。支持人工智能OPC社区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人才、法律、知识产权等个性化增值服务。探索建立人工智能OPC领域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常态监测分析人工智能OPC行业分布、区域发展等信息,强化执法数据分析与风险预警,实现精准监管、提前防控。(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省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和数据局,省税务局配合)
16.优化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各类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和交易机构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功能,联合商业银行设置人工智能OPC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专门板块,鼓励通过线上竞价、撮合交易等方式拓宽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拍卖等处置途径。开展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为人工智能OPC算法、模型、数据集等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7.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支持在人工智能OPC社区设立区域性调解组织,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商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深入开展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律师事务所细化专业领域分工,打造聚焦人工智能OPC的特色法律服务团队。推行《常用涉企公证服务清单》,支持公证机构入驻人工智能OPC社区,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公证服务。推动仲裁服务与人工智能OPC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打造服务新质生产力的仲裁高地。(省司法厅牵头负责,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工商联、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配合)
18.打造公共服务平台。聚焦特色优势领域,高水平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打通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为人工智能OPC企业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研发中试验证环境。鼓励人工智能OPC社区联合新型产业促进机构、高端智库,为创业企业提供大模型备案辅导、AI工具应用、安全测评、战略咨询、人才培训、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发挥好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作用,为人工智能OPC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一站式服务,解决出海过程中的ODI备案、跨境支付、海外推广、融资匹配等实际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广州、深圳、东莞市政府配合)
三、组织保障
建立省统筹、地市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目标分解、跟踪调度、督导评估机制,定期调度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各级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密切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与典型案例推广,营造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本行动方案中有关政策内容以主管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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