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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

印发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1-14

文号: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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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25〕192号)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我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低空起降基础设施资助、低空信息基础设施资助、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资助、低空示范交通航线资助、低空政务场景应用资助、低空示范性应用场景资助、低空装备制造项目资助、低空维修维护检验检测项目资助、低空企业增资扩产资助、低空经济产业载体资助、低空产业人才引培资助、适航取证资助、低空金融保险服务资助共13个方面。

  (二)资金申报单位属于低空经济产业领域。

  二、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金申报单位须在东莞市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新能源无人机、飞行汽车、eVTOL整机等低空航空器整机研发生产、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设备研发制造、低空飞行与保障、商业运营等的相关企业(单位)。具体各项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13。

  (二)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项目未获得过同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市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本次申报为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晚上24: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输入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进入平台;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应栏目(共有“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示范交通航线专项资金申报”、“低空政务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申报”、“示范性低空应用场景专项资金申报”、“低空装备制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维修维护、检测检验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产业空间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引培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企业适航取证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企业开展金融保险服务专项资金申报”13个栏目)进行线上申报。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13。

  (二)形式预审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预审。

  (三)审查

  申报单位线上提交材料并通过形式预审后,由所属镇街(园区)承办发改职能机构对线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再由市发展改革局进行审核。审批状态为通过、不通过或退回修改。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补正提交;逾期未补正,视同放弃申报。市发展改革局审核通过后,以平台短信通知的方式提醒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四)提交纸质材料

  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短信后,申报单位可选择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需按顺序排版,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胶装装订一式三份,盖企业公章(骑缝章)。选择现场提交的,请携带规范装订材料及短信,前往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提交,可提前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小程序预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服务(政策兑现)”取号;选择邮寄提交的,请将材料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三区(电话0769-22835627)”,并随件附纸注明通过审核的流水号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相关邮寄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请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五)综合评审

  市发展改革局接收到纸质材料后,结合项目情况,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六)公示

  市发展改革局形成拟资助计划并在市发展改革局官网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的项目,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支持。

  (七)拨付

  市发展改革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四、其他说明

  (一)资金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以及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三)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

  市发展改革局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张先生,0769-22830929、0769-22830979。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操作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

   1.东莞市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2.东莞市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3.东莞市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4.东莞市低空示范交通航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5.东莞市低空政务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6.东莞市示范性低空应用场景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7.东莞市低空装备制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8.东莞市低空维修维护、检测检验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9.东莞市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0.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空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1.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引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2.东莞市低空经济企业适航取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3.东莞市低空经济企业开展金融保险服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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