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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印发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16

文号:穗府函〔2023〕140号

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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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穗府函〔2023〕1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南沙区政府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

(2022—2035年)

目录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战略定位

  (四)主要目标

  二、总体部署与空间布局

  (一)总体部署

  (二)空间布局

  三、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原始创新策源地

  (一)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 

  (二)建设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三)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 

  (四)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融合发展区 

  (五)建设顶尖科教融合创新主体 

  四、全方位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 

  (一)构建多层次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二)高标准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三)全方位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能力 

  (四)高规格打造南沙创新创业品牌 

  五、发展壮大优势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引擎 

  六、建设一流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一)集聚造就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 

  (二)培育引进高水平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 

  (三)强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能力建设 

  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 

  (一)建设广州协同创新网络 

  (二)建设粤港澳合作创新圈 

  (三)建设全球合作创新网络 

  八、建设创新发展政策改革示范区 

  (一)优化粤港澳协同创新政策环境 

  (二)探索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新机制 

  (三)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体制与机制 

  (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制度 

  九、打造数字化绿色生态宜居科学城 

  (一)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品质 

  (三)打造数字化绿色生态环境 

  (四)营造数字化科学文化氛围 

  (五)构建全民畅享数字化生活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二)优化空间开发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激励担当作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有关要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机遇,加快推动广州南沙科学城(以下简称南沙科学城)建成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打造一流科学城,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创新全球化、制造智能化、服务数字化、环境绿色化”发展愿景,以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为总目标,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全面创新改革为动力,推动南沙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营造成就天下英才创新创业事业梦想的制度文化环境,加快建设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打造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世界眼光:坚持以建设百年科学城为统领,建设前沿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前沿交叉研究平台,打造一批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顶尖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创新主体,重点建设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以前瞻性基础研究、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支撑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创新发展,增值循环: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统领,统筹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创造,以创新创业推进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价值高水平融合创造,以未来和新兴产业强化经济价值创造功能,高标准强化科学、技术、经济、社会价值创造的增值循环功能,高起点推进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

  开放合作,共创共享:坚持以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创新网络为统领,发挥南沙科学城连接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的区位优势,构建广州协同创新圈、粤港澳合作创新圈和全球合作创新圈,建立广州创新合作区“一区三城”科技创新合作新机制,强化广深“双城联动”,支持南沙科学城与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联动协同发展,打造粤港澳创新合作生态,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

  改革赋能,先行先试:坚持以激发粤港澳创新主体活力为统领,发挥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南沙国家级新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全面推进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政府管理创新,充分释放创新主体活力,营造一流科学城的制度文化环境。

  (三)战略定位。

  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建设前沿的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及前沿交叉研究平台,集聚顶尖创新主体,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始创新策源地。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发展重点承载区。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重大创新载体,汇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贡献南沙力量。

  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构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优势、创新人才优势和全球合作创新网络优势,成为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

  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产业策源地。发挥原始创新策源地优势,构建海洋、能源、信息、生命、空天等领域专业化创新创业生态,培育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战略产业策源地。

  创新发展政策改革试验区。发挥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南沙国家级新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区叠加”政策先行先试优势,探索南沙科学城建设新模式新政策。

  (四)主要目标。

  至2025年,基本建成南沙科学城核心功能区,集聚一批顶尖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探索取得重要进展,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日益显现。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奠定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物质技术基础,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中国科学院广州明珠科学园,高水平科教融合功能显著提升,涌现若干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建成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高水平产教融合功能显著提升,粤港澳创新创业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海洋、能源、信息、生命、空天等领域涌现一批高成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未来产业培育取得重要突破。

  至2035年,成为产出深邃思想、卓越人才、重大成果、未来产业的一流科学城。建成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成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涌现一批诺贝尔奖级原创成果和顶尖科学家,成为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形成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体制机制创新高地。在海洋、能源、信息、生命、空天等领域形成若干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科技领军企业,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产业策源地。

  二、总体部署与空间布局

  (一)总体部署。

  聚焦南沙科学城战略定位和主要发展目标,构筑南沙科学城“四区叠加”政策优势和数字化绿色生态宜居优势,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原始创新策源地,着力打造创新创业驱动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新引擎,着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集聚一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流科学城。

  打造有全球影响力原始创新策源地。聚焦海洋等领域,建设设施先进、学科交叉的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支持产学研等创新主体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布局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支持建设一批顶尖科教融合创新主体,支持空天海洋、能源资源、人工智能和生命健康等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南沙科学城开拓发展新空间,成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

  打造创新创业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引擎。实施创新创业“育苗造林”工程,构建多层次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全方位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能力,高规格打造南沙创新创业品牌,高标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聚焦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航空航天等南沙科学城优势特色领域,把握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加快培育高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建设一流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和合作创新网络。充分发挥南沙科学城作为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交汇点和广州科技创新轴极点的区位优势,加快创建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健全人才服务体系,集聚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成就高水平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努力成为一流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全方位打造广州协同创新网络,高标准建设粤港澳合作创新圈,高起点构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开放创新高地。

  建设创新发展政策示范和数字化绿色生态宜居科学城。发挥南沙科学城“四区叠加”政策先行先试区位优势,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政策,改革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设充满活力的一流科学城。加快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全方位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数字转型,打造数字化绿色生态环境,营造数字化科学文化氛围,创造更安全、更放心、更便利、更舒适、更健康的数字化生活。

  (二)空间布局。

  南沙科学城规划面积99平方公里,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毗邻港澳,是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和大湾区东西岸交汇之地。南沙科学城按照“一体两翼三支点”空间布局思路规划建设(图),按照“一核三圈”虚拟空间布局思路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

  “一体”是指科学城核心功能区域,包括明珠科学与创新园、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核心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区、明珠湾高端科学和金融服务区、南沙枢纽粤港澳创新创业深度合作区。

  ——明珠科学与创新园。位于南沙科学城西北部,北至下横沥水道,西至灵新大道,南至明珠湾大桥,东至蕉门水道,约10.5平方公里。重点建设一批顶尖国家研究机构、大学、高等研究院、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融合发展区。

  ——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核心区。位于南沙科学城东北部,北至珠江东路,西至明珠湾大桥,南至凫洲水道,东至大角山,约4.5平方公里。重点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打造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区。位于南沙科学城东南部,北至凫洲水道,西至龙穴南水道,南至鸡抱沙北路,东至中船基地,约10平方公里。重点建设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及前沿交叉研究平台。

  ——明珠湾高端科学和金融服务区。包括科学岛、金融岛、慧谷西片区。科学岛位于灵山岛尖,由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广澳高速、广珠东线围合而成,约3.5平方公里。金融岛位于横沥岛尖,北至上横沥水道,西至上横沥大桥,南至下横沥水道,东至蕉门水道,约6平方公里。慧谷西位于南沙街东侧,广隆涌、明珠湾大桥、环市大道、蕉门水道围合区域,约2.5平方公里。重点打造大湾区科学论坛、国际金融论坛(IFF)为核心品牌的科技与金融服务高端平台。

  ——南沙枢纽粤港澳创新创业深度合作区。位于南沙科学城西侧,北至明珠湾大桥,西至灵新大道,南至八涌,东至蕉门水道,约11.5平方公里,重点建设粤港合作创新创业园。

  “两翼”是指庆盛产教融合数字创新示范区和广深联动未来产业创新示范区。

  ——庆盛产教融合数字创新示范区。位于南沙新区北部组团,由沙湾水道、京珠高速、广深港客运专线围合而成,约8平方公里,重点建设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和粤港澳科技创新园。

  ——广深联动未来产业创新示范区。位于南沙科学城西南侧,北至十五涌,东至灵新大道,南至十八涌,西至洪奇沥水道,面积约8平方公里,重点承接广深高端创新要素,打造广深联动未来产业创新示范区。

  “三支点”是指万顷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黄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和龙穴岛海洋科技产业发展区。

  ——万顷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位于南沙科学城西南侧,北至八涌,西至灵新大道,南至十三涌,东至龙穴南水道,约16平方公里,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黄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位于南沙科学城中部,西至广澳高速,东至沙仔沥,北至黄沙路,南至鸡谷山路,约10平方公里,重点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龙穴岛海洋科技产业发展区。位于南沙科学城东南部,北至鸡抱沙北路,西至龙穴南水道,南至万龙东路南侧水系,东至中船基地,约8.5平方公里,重点培育和发展海洋科技产业。

  “一核三圈”是指以南沙科学城为核心构建广州协同创新圈、粤港澳合作创新圈和全球合作创新圈。广州协同创新圈旨在以政策推动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等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相融合。粤港澳合作创新圈旨在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粤港澳三地协同创新发展,形成粤港澳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全球合作创新圈旨在构建以南沙科学城为中心的全球创新网络,加速集聚全球创新要素,成就全球创新者的梦想,构筑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开放创新高地。

  三、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原始创新策源地

  以建设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为主线,着力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聚焦海洋、能源、信息、生命、空天等领域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着力建设顶尖科教融合创新主体,着力拓展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发展新空间,系统提升南沙科学城原始创新能力。

  (一)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

  面向海洋强国建设战略需求,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为综合集成平台,联合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研究机构以及相关高水平研究力量,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高标准支持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全方位集聚海洋领域创新要素,聚焦“海洋安全与战略资源开发”重大问题,依托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极端海洋自主观测系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南海岛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开展海洋能源与资源、海洋地质灾害防治、海洋极端环境、海洋生物与生态、海洋技术与工程、智慧海洋与综合利用等前沿交叉研究,强化岛礁稳态安全与健康发育、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绿色开采、南海边缘海形成演化及其资源环境效应、南海国土安全保障和智慧海洋开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

专栏1 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实验室主要基础条件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围绕海洋能源与资源、海洋环境与全球变化、海洋技术与海工装备、海洋地质演变与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生物与生态、智慧海洋与综合利用六大研究领域,着力解决岛屿和岛礁可持续开发、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可持续发展等重大科技问题,推动海洋战略性资源勘查和开发、海洋立体观测网构建和海工装备开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保障国家海洋安全。

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以热带海洋环境动力过程研究为主线,重点开展南海环流与中小尺度动力过程、热带海洋—大气过程与气候效应、热带海洋动力过程的环境效应等研究,强化海洋观测技术研发及应用,为南海生物资源和深海油气资源开发、海洋工程建设和海洋安全等提供支撑。

国家自然资源部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聚焦世界海洋地学领域发展前沿,围绕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与利用、持续发展等领域,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产业化。

  (二)建设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建设海洋科学与工程领域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为创建国家级实验室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加快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建设,引领深海原位观测技术与装备发展,为天然气水合物开采提供长期观测和实时预警支撑。加快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建设,为天然气水合物勘查与试采、大洋科学钻探、深海油气资源勘探等提供重要支撑。强化新型地球物理综合科学考察船探测与实验功能,打造一流海上移动实验室和探测装备技术试验平台,满足南海岛礁科学研究及深海极端环境研究需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谋划建设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设施、风暴潮生态环境安全研究装置,进一步强化海洋科学创新基础能力。

专栏2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聚焦海底甲烷物态与生态演化过程、深海甲烷“源”“汇”机制、深海极端环境生命策略等关键科学问题,形成冷泉生态系统海底原位实验与陆域全要素仿真模拟研究能力,推动长周期、高精度、动态的海底实验室建设,突破冷泉生态系统陆域模拟重塑的关键技术瓶颈。

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建设深海钻采能力国际领先的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完善钻探保障船、钻探岩心库及高标准深水码头等配套建设。

新型地球物理综合科学考察船。配套建设国际一流新型地球物理综合科学考察船的船载探测与实验系统,实现大气探测、水体探测、海底探测、深海极端环境探测、遥感信息等全覆盖。

  (三)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

  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领军企业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布局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开展前沿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促进高层次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和颠覆性创新。

  建设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谋划建设冷泉模拟测试和载人原位观测平台、国家海岛礁保护与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南海多尺度海洋观测网络,为海洋科技发展提供平台支撑。建设退役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研发平台,为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平台支撑。探索建设空天往返和临近空间超高速飞行关键技术研发平台,为空天科技发展提供平台支撑。进一步提升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服务能力,谋划建设粤港澳科学大数据研究平台,为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社会服务创新和环境创新数字化转型提供高水平条件保障。

专栏3 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

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开展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前沿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研究,为天然气水合物勘查、试采、技术推广以及信息集成与共享等提供平台支撑。

冷泉模拟测试和载人原位观测平台。建设冷泉模拟测试和载人原位观测平台,开展蓝碳增汇技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深海能源与资源绿色开发等方面关键技术开发。

国家海岛礁保护与利用技术创新中心。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海岛战略新空间利用重大需求,重点开展海岛礁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开发、岸带与陆架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滨海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新空间拓展等方面研究,提升海岛礁研发科技保障能力。

南海多尺度海洋观测网络。建设多尺度海洋观测网络,获取不同时空尺度的海洋综合环境信息,开展天然气水合物钻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关键技术研发。

退役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研发平台。聚焦现有退役新能源器件拆解工艺、废材高质循环利用,形成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和线路板资源循环利用集成技术和装备,重点解决新兴退役器件(包括风电叶片)处理工艺问题,建立退役新能源器件资源化利用理论和技术系统。

空天往返和临近空间超高速飞行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开展空天飞行基础科学研究,突破空天飞行器数字化设计及优化、全流程仿真及飞行模拟、远程指挥链路与实验掌控、空天飞行器全机集成及测试等关键技术。

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结合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主机性能提升,搭建南沙本地高性能计算集群,加强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数据处理、分析、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与港澳高校信息互联互通。

  (四)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融合发展区。

  围绕海洋、能源、人工智能和生命健康等领域,积极争取在南沙科学城布局建设若干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充分利用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与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的合作,全面提升跨学科、跨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支撑引领南沙高质量发展。

  在海洋科技领域,重点开展海洋资源勘探和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环境监测与分析、海洋工程与海洋装备开发、海洋安全防护等方面前沿交叉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海洋能源装备和海洋大健康等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在能源科技领域,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水合物开发等前沿交叉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海洋能源装备产业创新发展。

  在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开展认知智能、类脑智能、人工智能专用芯片设计、高端电子制造装备关键零部件研制、机器人系统集成和应用等前沿交叉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在生命健康领域,重点开展深海生物基因资源与生命过程探测及开发利用、海洋生物活性先导化合物筛选和创新药物研发、重大神经系统疾病治疗、呼吸系统疾病诊治和防控、新型抗肿瘤药物先导物开发等前沿交叉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五)建设顶尖科教融合创新主体。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教融合发展。支持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建设一流科研院所。高水平建设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等新型研发平台,助推南沙科学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建设顶尖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广东省中医院建设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并为建设工作提供要素支持。支持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在南沙科学城合作办学或共建高等研究院。支持创新主体聚焦海洋科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大气科学等领域,谋划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大学科研院所探索科教融合新机制,形成一批顶尖科教融合创新主体。

专栏4 主要创新主体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面向海洋强国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聚焦热带海洋环境动力与生态过程、边缘海—大洋地质与环境演化过程及其资源效应、热带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安全及生态保护、海洋环境观测体系及其关键技术,着力突破海洋领域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建成国际一流水平的热带海洋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移转化高地,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展海洋经济做出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贡献。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面向国家能源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需求,聚焦可再生能源、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生物质高效转化与规模化高值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独立系统、天然气水合物基础物性、成藏理论、开采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前瞻布局先进能源材料、储能关键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高技术攻关,开展应用技术系统集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面向资源和能源紧缺及环境污染等国家重大需求,聚焦有机地球化学、元素和同位素地球化学、环境科学与技术、油气与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在大陆动力学与岩石圈演化、深部地质过程与地球系统变化、成矿规律与油气成藏动力学、海洋地质与边缘海演化、环境污染与控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面向海洋科学研究和深海资源勘探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相关基础科学研究问题和新一代潜航器关键核心技术,研制大型高性能深海潜航器,建设相应的总装总调及测试保障条件,组建专业配套齐全的技术队伍,形成大型海洋智能无人装备研发与测试能力,引领我国无人潜航器技术跨越式发展。

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构建国际一流空天科技研发体系和多维度航天工程体系,聚焦空天飞行和空间自由进入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我国临近空间高速飞行、星际天地往返以及多元化空间科学探索提供有力支撑。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集聚优质教育资源,在先进材料、地球与海洋大气、微电子、可持续能源与环境、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分析、物联网、生命科学与生物医学工程、智能交通、机器人与自主系统、智能制造等领域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助推创新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建设顶尖研究型大学。

国家医学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广东省中医院共同协作,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成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四、全方位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

  实施创新创业“育苗造林”工程,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以科技创新育创新创业之苗,以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厚植南沙科学城创新基因,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产业策源地。

  (一)构建多层次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健全“创新创业学院—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创新创业产业园”孵化链条,促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集聚式发展,构建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专业化创新创业孵化和服务标准体系。支持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高校与科技领军企业建设运营专业化、国际化的孵化器和加速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和运营,打造创客一条街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街区。鼓励海内外创新主体创办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现代物流、技术转移等国际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全面提升创新创业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从事创新创业的港澳居民享受内地居民同等扶持政策。支持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建设粤港澳科技创新园,提升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服务能力,推动建设一批粤港澳合作创新创业园。

  (二)高标准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建设广州市南沙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深圳检验检测服务业合作,为企业提供集检验检测、认证测试、计量校准、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推动团体标准培优,支持有条件的机构争创国家标准验证点。鼓励检验检测科技创新,瞄准深地深海、空天科技、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研发检测设施设备和检测方法标准。鼓励领军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中试验证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以及商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南沙科学城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培训、技术转移转化等高质高效服务。

  (三)全方位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能力。

  强化南沙科学城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力度,鼓励引导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构建科技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创新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际金融论坛(International Finance Forum, IFF)集聚全球金融高端要素的功能,吸引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风投等金融机构落户南沙,加速科技创新金融机构南沙国际金融岛集聚。推动南沙科学城科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支持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强化科创金融服务创新创业能力。探索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QFLP)试点,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四)高规格打造南沙创新创业品牌。

  实施南沙科学城品牌建设工程,支持国际组织、全球顶尖大学在南沙科学城创办有全球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和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全国行业协会创办中国(南沙)创新创业高峰论坛、中国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定期发布《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指数》和《全球创新创业指数》,打造南沙科学城国际著名科学城的品牌。争取承办教育部主办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团中央、中国科协等主办的“创响中国”和“创青春”等活动,选科技创新之“种”,育创新创业之“苗”,造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林”。

  五、发展壮大优势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充分发挥南沙科学城原始创新策源地的优势,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高水平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以生命健康为主要方向打造广深联动未来产业创新示范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为重点打造万顷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以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为重点打造黄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以海洋科技产业为重点打造龙穴岛海洋科技产业发展区,创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一)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发挥南沙科学城科教资源优势,支持研究型大学组建未来技术学院,保障人才供给;聚焦数字海洋、海洋大健康、海洋能源装备、空天开发、量子精密测量、生命健康等领域,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研究型大学共建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争创国家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中试验证和产业化能力,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速培育南沙特色优势未来产业。围绕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需求和学科特色,构建产学研医多元参与、分工合作的开放式医学协同创新体系,积极构建国家医学中心相衔接的上下游产业链条,有力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落地。打造医药产业配套体系及健康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医疗大数据等高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广州数据交易所,构建覆盖多领域多行业的数据交易产业链,促进产业数据流通交易。

专栏5 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

数字海洋。聚焦智能船舶、智慧港口、海洋渔业、海洋能源、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等应用场景,开发水下机器人、智能海洋传感器、无人航行器等智慧装备和海上无人系统,拓展海洋卫星应用领域,打造数字海洋产业。

海洋大健康。聚焦海洋创新药物、现代海洋中药、海洋生物材料、海洋功能食品等方向,推动海洋大健康技术成果产业化,发展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等海洋大健康产业。

海洋能源装备。聚焦南海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开展天然气水合物勘探钻采、海上储存、运输、陆上接收技术开发,支持天然气水合物钻井平台、海上施工船、平台供应船等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培育海洋能源装备制造业。

海洋能源应用。聚焦天然气水合物等海洋能源应用,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生产和储存技术研发,推动天然气水合物技术研发基地、集成配套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海洋能源在交通、电力、工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应用,培育一批海洋能源产业化领军企业。

空天开发装备。谋划建设临空飞行极限测试平台,提升空天开发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构建空天科技领域“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系统解决方案—集成演示示范—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链条,系统提升助推运载器研发、试验、总装、测试、产业化等能力。

量子精密测量。聚焦量子精密测量与计量装置、量子计算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工程化验证,推动量子精密测量技术和装备产业化。

  (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引擎。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发挥南沙科学城“四区叠加”政策先行先试优势,优化高端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环境,聚焦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生命健康等领域,支持创新主体谋划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以技术标准化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培育特色鲜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引擎。

专栏6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

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建设智慧充电设施、5G[5G:5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简称5G。]信息基础设施等车联网产业基础设施,支持基础技术平台及软硬件系统应用开发,引导车联网企业向黄阁汽车城集聚,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聚焦纯电动、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方向,支持整车企业主导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创新链,提升产业配套和系统集成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人工智能。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产业创新体系与能力建设,开展基础软件、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核心器件、高端芯片、新型人机交互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人工智能企业向庆盛集聚,开发自动驾驶、智能船舶、港口物流、金融科技、智慧医疗教育等场景,加速形成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第三代半导体。支持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伏逆变、能源互联网、新型显示等方向,加快功率元器件、先进封装和关键元器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制造业企业向南沙科学城集聚,创建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集群。

生命健康发挥南沙临床医学资源优势,聚焦精准医学、基因技术、数字医疗、医疗器械、疫苗、现代中药、创新药、医学检验等领域,构建“研究所—企业—医院”一体化医学创新与转化基地,发展一批生物医药企业,打造南沙科学城生命健康产业集群。

  六、建设一流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深入实施“广聚英才计划”,聚焦南沙科学城发展战略需求,集聚造就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壮大高水平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队伍,提升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能力,协同国家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南沙)等重要人才平台,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一流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一)集聚造就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

  实施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聚焦海洋、能源、生命、信息、空天等领域,支持国家科研机构、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交叉研究平台,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配套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承担国家和广东省科技重大专项,凝聚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与高水平创新团队,集聚海内外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提升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科技创新能力。

  (二)培育引进高水平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

  实施全球科技创新青年领袖培养工程。面向国家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设立高层次访问科学家专项,发挥南沙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优势,注重在重大科技平台上的重大创新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造就高水平中青年科技人才。面向国家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和重点企业设立全球优秀博士后创新专项,吸引全球优秀博士到南沙科学城创新主体从事博士后研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面向重点产业“高精尖特”企业设立大国工匠专项,培养高技能中青年紧缺人才,打造一批中青年大国工匠后备军。

  (三)强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能力建设。

  加快打造人才工坊,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人才税收优惠和出入境、停居留便利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海内外顶尖科技人才、实用技术人才和港澳青年人才,加快建设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核心发展区。大力实施更具竞争力的靶向人才引进政策,加大以才引才、以才聚才工作力度,打造精准高效的高端人才定制平台。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薪酬福利、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制度,积极向国家争取更多税收优惠政策,高标准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国际化服务中心和科技创新国际人才数据库,搭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信息咨询、税务登记、居留和出入境申请等服务。推动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探索开展技术移民试点。健全高层次人才集聚工作机制,发挥高端猎头机构和社会组织招才引智作用,推行人才实名推荐制度,成就全球高水平科技人才事业梦想。

  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

  充分发挥南沙科学城作为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交汇点的区位优势,统筹构建广州协同创新圈、粤港澳合作创新圈和全球合作创新圈,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开放创新高地,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

  (一)建设广州协同创新网络。

  建立广州创新合作区“一区三城”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等创新区域参与南沙科学城建设,打造广州创新合作区“一区三城”科技创新联合体,共建共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加快建设政策互通、平台共建、资源共享、项目共促、成果共享的合作网络。支持南沙创新主体与广州大学城院校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南沙科学城创新主体参与生物岛、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省实验室建设,联合共建创新平台,协同开展重大科技任务攻关。

  (二)建设粤港澳合作创新圈。

  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建设大湾区合作创新圈。支持粤港澳创新主体深度参与南沙科学城建设。加强南沙科学城与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联动协同发展,推动与深圳光明科学城在海洋科学、信息等领域的科研合作,推动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在海洋材料、信息、生命等领域的科研合作,加强广州创新合作区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联动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科研数据共享共用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利用南沙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支持港澳高校在南沙科学城布局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任务,促进粤港澳创新主体价值共创、利益共享。

  (三)建设全球合作创新网络。

  实施南沙科学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建设全球创新合作网络。加强与“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合作,密切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促进共性科学技术破解,深化重点科学项目协作,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办好大湾区科学论坛,集聚全球顶尖科学家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南沙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海洋科学与工程实验台站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支持南沙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全球开放,支持南沙科学家在国际组织任职,构建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不断拓展科技创新合作新空间,深度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为应对全球大挑战做出应有贡献。

  八、建设创新发展政策改革示范区

  发挥南沙科学城“四区叠加”政策先行先试区位优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政策环境,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项目管理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设充满活力的南沙科学城。

  (一)优化粤港澳协同创新政策环境。

  加快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推动省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进一步向港澳开放,支持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建设。创新科技合作机制,按国家规定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鼓励相关科研设备进口,允许港澳科研机构因科研、测试、认证测试所需的产品和样品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探索建立华南生物材料出入境公共服务平台绿色审批通道,依法支持生物材料跨境使用。按国家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和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动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按国家规定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争取“人才”类签注政策试点,优化内地科研人员赴港澳商务签注管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

  (二)探索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新机制。

  创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推动省、市、区有关部门优先办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估等手续,设施所在区政府做好相关推进工作和生活配套。探索社会主体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新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好设施运行基本保障,鼓励通过多渠道投入支持设施运行。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绩效管理机制,支持依托设施建设省实验室和创建国家级实验室,探索实验室与设施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粤港澳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学工程,探索建立科研项目全球悬赏制度,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化发展。

  (三)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体制与机制。

  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推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和“赛马制”,探索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健全项目评审“主审制”。推动建立重大科技任务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和技术总师负责制,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并完善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严格落实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

  (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制度。

  加强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力建设,强化以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工作站为延伸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供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和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创造和储备;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运营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在南沙集聚发展,积极争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Support Center,TISC)落地南沙,推动南沙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高地。严格落实并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海外维权援助、涉外执法协作、海外纠纷预警应对等机制,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

  九、打造数字化绿色生态宜居科学城

  加快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方位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数字转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创造更安全、更放心、更便利、更舒适、更健康的生活,将南沙科学城建设成为数字化绿色生态宜居科学城。

  (一)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实现南沙科学城全光纤千兆网络接入和5G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IPv6[ IPv6: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互联网协议第6版,简称IPv6。]用户普及和网络接入,建设eduroam WiFi[ eduroam WiFi:Education Roaming WiFi,全球教育无线网络漫游。] 国际漫游和国际科研互联网出口,前瞻布局量子通信网、卫星互联网和6G[ 6G:6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第六代移动通信网络,简称6G。]网络。依托省域治理“一网统管”物联感知体系,实施“万物互联”工程,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构建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网络,探索建设虚实交互的数字孪生科学城,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能力,强化城市智慧治理能力。建立城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基础信息网络和核心要害信息系统安全可控。

  (二)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品质。

  推进教育、医疗、交通、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数字化转型,构建高质量、低成本、广覆盖的数字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和开放共享,满足公众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快数字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打造在线医疗服务平台,支持互联网医院和精准医疗辅助系统发展,提升数字化诊疗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南沙智慧交通大脑”,建设智慧交通服务体系,推动自动驾驶、智慧公交、智慧物流等发展,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智能化个性化水平。建设数字化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攻击等数字化监测预警和快速响应,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打造平安南沙科学城。

  (三)打造数字化绿色生态环境。

  实施绿美南沙行动计划,按照“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优化提升科学城规划设计水平,构建“山水城田海”相融的科学城生态空间布局,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开发,推进山水林田湖海一体化保护,加快南沙生态廊道及湿地保护开发,建设一批慢行健身步道、人文景观与游憩设施和城市绿地公园,构建以科学城核心功能区为中心、生态公园为节点、水系与绿道为纽带,通山达海、蓝绿交织、天人合一的生态空间网络,打造凸显广州城市韵味和文化魅力的新岭南风貌。打造数字化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构建“天空地海一体化”全要素智能感知系统和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废物循环利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系统,全方位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循环利用。

  (四)营造数字化科学文化氛围。

  促进岭南、水乡等特色文化与科学文化融合发展,加强科学文化要素与VR[ VR:Virtual Reality,即虚拟现实,简称VR。]/AR[ AR:Augmented Reality,即增强现实,简称AR。]、文化装备制造、超高清视频等产业的衔接和融合,推动粤港澳开展以科学文化要素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创意产业合作,培育能够辐射大湾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文化新业态。高标准建设南沙科学城会议中心、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推进数字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美术馆等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学普及与科学文化传播能力。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要科研机构科普功能,创建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国家科普示范基地,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打造科学氛围浓厚、充满文化魅力的人文科学城。

  (五)构建全民畅享数字化生活。

  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在科学城内开展无人驾驶、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在线文娱、智慧停车、新零售等数字技术新场景应用示范,拓展智能安防、智慧养老、旅游休闲等应用场景。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以住宅为载体,推动平台、社区配套和智能家居产品互联互通,打造数字化家庭生活服务平台,提供购物消费、影音娱乐、教育医疗、居家办公、养老助残、灾害预警等高品质生活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国际化高端社区和特色风情街区,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校和国内外知名医疗服务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配置社区邻里中心和商业中心,打造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科学城生活圈。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责小组和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建立健全由广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广州市推进南沙科学城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对南沙科学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

  (二)优化空间开发。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建设、协调推进、市场运作的原则,汇聚社会多方力量与资源,有序推进南沙科学城开发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存量空间改造,优先满足科学城核心功能区用地需求。完善轨道交通、生活保障、商业保障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南沙科学城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快科学城智能化建设,支持虚拟空间开拓,推进科学城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融合发展,打造数字孪生科学城。

  (三)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广州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南沙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设,推动广州创新主体参与南沙科学城建设。支持科学城内创新主体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和项目。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南沙科学城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省、市海洋科技专项向南沙科学城布局。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对海洋、能源、信息、生命、空天等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给予资金支持。

  (四)激励担当作为。

  支持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宽容失败,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在全国无先例可循或者政策界限不明确而发生偏差,发生有关风险;因先行先试而出现失误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要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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