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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印发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3-01-05

文号:穗府办函〔2022〕9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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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函〔2022〕9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2日

广州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珠海、汕头、河源、汕尾、东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357号),加快推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引导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发展规律,注重市场引领、政府引导,努力破除阻碍劳动力和人才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牢牢把握“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劳动力和人才流动要素配置机制,畅通劳动力和人才要素流动渠道,构建公平合理、顺畅有序的劳动力和人才要素流动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 完善落户机制。加大人口迁入户制度改革创新,出台实施差别化入户政策。完善以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居住年限为主的积分制入户制度,为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以数据共享应用为动力,着力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信息化、便捷化户籍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相衔接,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区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方面给予支持。依托大数据与信息技术完善人口监测系统建设,推进人口数据综合深度开发应用。建立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保障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平等、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乡镇村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普惠共享型社保体系,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动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商业保险互补发展。加快构建以公共单位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 支持重点领域队伍建设。完善重点领域编制动态调配机制,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领域合理倾斜。构建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公安管理体制,加大警力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以需定招合理扩大医学院校招生规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4.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计划,出台广州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人才数据分析、人才集群区块链等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态,高标准建设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一批综合实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加快培养农业农村实用技能人才。持续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羊城行动,突出抓好“粤菜师傅”五大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等级认定评价,高质量培育粤菜师傅技能人才。推动“广东技工”工程羊城行动,推动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农业农村技能人才。推动“南粤家政”工程羊城行动高质量发展。畅通“‘南粤家政’培训+就业”通道,大力构建“人员遴选+技能培训+技能认定+就业服务”一体化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6. 激发人才流动活力。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破除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依据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鼓励和支持市管企业建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7. 夯实基层人才基础。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每年安排一定指标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与“三支一扶”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筹设置职位。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指导各区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对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按规定进行比例控制或行业统筹。出台落实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优秀基层工作人员和引进企业及社会组织人才办法。对基层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8. 完善职称评价工作机制。坚持分类分级、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原则,采用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开展职称评审,拓展新职业、新业态领域职称评价范围。健全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合规取得的原职称的衔接评审机制,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 健全技能评价选拔制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技能大赛为龙头、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 推动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政策互通。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有关程序和标准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后,享受高等职业院校同等政策,生均拨款标准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所属高等职业院校经费标准统筹解决,其他技师学院按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落实办学经费、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11.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建设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覆盖创业服务、就业指导,到住房、出行、医疗、子女教育各个方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其他城市取得A类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才到广州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办理A类工作许可。优化人才绿卡制度,实施“人才绿卡”举荐权。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设立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优化引进人才机制。创新“机构化、成建制”引才模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不受编制、岗位、工资总额限制,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建设好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落实外国人就业许可制度,实施“菁英计划”、留学归国人员支持项目、港澳青年来穗就业创业“五乐计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13. 探索粤港澳人才协调管理创新机制。落实我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办法。高水平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指导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人才。优化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协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力引进培养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高精尖缺”人才,共享国际高端智力资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税务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14. 加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激励。完善事业单位改革配套保障激励政策,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高校、卫生、科研事业单位完善人才引进保障激励办法、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绩效工资予以据实单独核定。取消事业单位的增人计划管理事项,由用人单位根据编制和岗位的空缺情况以及用人需求的实际,自主制定计划,开展公开招聘。建立以体现知识价值、重大成果产出、业绩贡献为导向的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机制。对博士和博士后占科研人员比例超过30%的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核增年度绩效工资总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措施。

  15. 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评估,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 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机制。健全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体系。探索建立体现知识、技术、技能等要素价值的工资信息体系,鼓励在创新创业中创造高收入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系,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范工资列支。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规范建立职业经理人薪酬及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完成时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主动做好行动方案的宣传工作,依托媒介载体开展多渠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示范引领效应,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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