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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香港推进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2023年10月09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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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国家“3+4”区域格局的重要一极,是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日前,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紧紧围绕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这一中心任务”的要求,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河套合作区”)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也有了重要的极点。

  从美国硅谷、英国伦敦、日本筑波、以色列特拉维夫等全球著名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展历程看,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是共同特征。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特殊性,如何构建跨境协同创新机制和网络是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是需要粤港澳三地合力推进的重点。因此,《规划》要求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坚持开放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更大范围有效配置资源、推动创新要素便捷高效流动,是对科技创新中心发展规律的客观认识,也是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实际情况而采取的务实策略。

  目前,河套合作区已经呈现出深港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比如,深港两地政府建立了联合专责小组作为协调机制,香港科学园深圳园区将于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深圳园区集聚了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福田研究院、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港创新研究院(福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福田生物医药创新研发中心等科研机构,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场(福田)、孔雀谷深港科创育成基地、香港青年福田创新创业社区、UNI香港青年创业空间、香港科技大学蓝海湾孵化港等创新创业载体,以及奥麦科技(OmicLab)、大湾生物(Great Bay Bio)、中大编码、舒糖讯息科技等香港科技企业。此外,“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连续多年排名全球第二,显示出深港两座城市紧密的科技创新合作基础。

  新时代赋予了深港合作新内涵、新使命、新机遇,面向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三大发展定位”,深圳园区需要在发展规划、科研要素、规则机制、国际合作等四个重点领域深化与香港协同,强化“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统筹开发利用,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营造高度开放的国际化科研制度环境,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

  一是协同香港推进河套合作区“一区两园”发展规划深度衔接。《规划》提出,深圳园区主动加强与香港园区的规划衔接,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运营管理。围绕香港园区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在深圳园区建设一批功能相互支撑、领域关联紧密的重大协同项目,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相关配套设施的无缝对接和高效协作。深圳园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生物医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三大产业领域,通过“租、购、改、建”四策并举充分释放优质科研空间,建成10个专业园区,整备80万平方米高品质科研空间陆续投入使用,吸引包括香港5所高校在内的超过150多个高端科研项目入驻。香港园区计划2024年底有3栋楼投入使用,重点布局生命健康科技、微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科技及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等研发领域,同时有创新斗室、访客住所、商业及配套设施。

  随着深圳园区皇岗口岸片区重建释放科研空间,香港园区建设的科研空间投入使用,河套合作区“一区两园”未来在科研项目、商业设施、交通设施、水电等城市设施、生态配套等方面要实现深入沟通、深度衔接。特别是在产业和科研资源落地方面,一方面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另一方面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现实和长远战略需要,在“一区两园”实现协同布局,确保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发展,从而进一步联动光明科学城、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节点,形成“极点—节点”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共同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

  二是协同香港推进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创新要素只有流动起来,发生碰撞进而产生化学反应,才能激发更多的创造性科研成果,这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规划》指出,由于法律、体制、规则等方面的深层次差异,深港两地在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产业协作方面还面临许多制约。香港是国际自由港,人员、货物、资金、信息、技术、数据等要素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已经形成了与其他国际地区要素无缝衔接的独特优势。“一国两制”框架下,河套合作区需要在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方面进行最大力度的“压力测试”,探索符合大湾区实际的全新路径。河套合作区具有一河两岸、一区两园、跨境接壤、合作开发的独特优势和价值,亟须以合作区为突破口和先行区,推动开放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更大范围有效配置资源、推动创新要素便捷高效流动,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制度创新供给。

  具体而言,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采取“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便利科研人员进出,促进科研人员交流与合作;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实施特殊监管,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便利科技创新相关货物出入,最大程度满足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对科研物资使用的便利性要求,加速更多前沿性、突破性、创造性科研成果产出;通过“白名单”、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新型金融监管等特色模式,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更好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优势,融通资金链、创新链和产业链,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支持;探索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在深圳园区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探索建设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等国际信息通信设施,研究建设固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绿色通道,支持经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发挥数据要素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三是协同香港推进科技创新规则衔接和体制机制对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自主创新,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规划》赋予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明确要紧紧围绕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的任务,营造高度开放的国际化科研制度环境,对接香港及国际先进科研规则,加快形成灵活高效、风险可控的跨境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新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开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此,深圳园区在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规则衔接等领域率先对接香港、进而联通国际,也是为国家科技创新领域的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行全新探索和先行先试。

  香港集聚了全球创新人才、企业和机构,香港高校、科研机构等也与国际同行开展了大量科研项目合作,熟悉国际通行的科研管理规则、标准等。深圳园区要发挥“一区两园”独特优势,在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政企联动机制、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科研经费管理、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共建共享等事关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拿出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建立全面接轨国际科研管理体制机制,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更大范围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最大程度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四是协同香港推进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科技强国,要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同各国科研人员的联合研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绝不能闭门造车,而是要更深入、更高水平地推进对外开放。《规划》赋予深圳园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的战略定位,明确提出要利用深圳园区独特的“平台”和“通道”作用,联合香港园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汇聚国际顶尖科技人才,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携手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新标杆和国际科技创新高地。可以看到,河套合作区是国家科技创新发展与全球保持衔接的战略平台,具有畅通国际科技循环的特殊作用。

  香港以雄厚的基础研究实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及普通法体系等保持着对国际创新要素的强大“磁吸力”。深圳园区要以更开放的态度,紧密协同香港园区,放大香港的磁吸作用,共同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国际一流中试转化服务平台、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务以及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科研生活社区,提升对国际科研人员、企业和机构的吸引力,全面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成为综合实力领先的世界级的科研枢纽。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谢来风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国家“3+4”区域格局的重要一极,是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日前,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紧紧围绕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这一中心任务”的要求,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河套合作区”)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也有了重要的极点。

  从美国硅谷、英国伦敦、日本筑波、以色列特拉维夫等全球著名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展历程看,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是共同特征。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特殊性,如何构建跨境协同创新机制和网络是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是需要粤港澳三地合力推进的重点。因此,《规划》要求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坚持开放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更大范围有效配置资源、推动创新要素便捷高效流动,是对科技创新中心发展规律的客观认识,也是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实际情况而采取的务实策略。

  目前,河套合作区已经呈现出深港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比如,深港两地政府建立了联合专责小组作为协调机制,香港科学园深圳园区将于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深圳园区集聚了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福田研究院、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港创新研究院(福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福田生物医药创新研发中心等科研机构,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场(福田)、孔雀谷深港科创育成基地、香港青年福田创新创业社区、UNI香港青年创业空间、香港科技大学蓝海湾孵化港等创新创业载体,以及奥麦科技(OmicLab)、大湾生物(Great Bay Bio)、中大编码、舒糖讯息科技等香港科技企业。此外,“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连续多年排名全球第二,显示出深港两座城市紧密的科技创新合作基础。

  新时代赋予了深港合作新内涵、新使命、新机遇,面向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三大发展定位”,深圳园区需要在发展规划、科研要素、规则机制、国际合作等四个重点领域深化与香港协同,强化“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统筹开发利用,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营造高度开放的国际化科研制度环境,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

  一是协同香港推进河套合作区“一区两园”发展规划深度衔接。《规划》提出,深圳园区主动加强与香港园区的规划衔接,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运营管理。围绕香港园区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在深圳园区建设一批功能相互支撑、领域关联紧密的重大协同项目,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相关配套设施的无缝对接和高效协作。深圳园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生物医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三大产业领域,通过“租、购、改、建”四策并举充分释放优质科研空间,建成10个专业园区,整备80万平方米高品质科研空间陆续投入使用,吸引包括香港5所高校在内的超过150多个高端科研项目入驻。香港园区计划2024年底有3栋楼投入使用,重点布局生命健康科技、微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科技及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等研发领域,同时有创新斗室、访客住所、商业及配套设施。

  随着深圳园区皇岗口岸片区重建释放科研空间,香港园区建设的科研空间投入使用,河套合作区“一区两园”未来在科研项目、商业设施、交通设施、水电等城市设施、生态配套等方面要实现深入沟通、深度衔接。特别是在产业和科研资源落地方面,一方面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另一方面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现实和长远战略需要,在“一区两园”实现协同布局,确保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发展,从而进一步联动光明科学城、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节点,形成“极点—节点”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共同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

  二是协同香港推进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创新要素只有流动起来,发生碰撞进而产生化学反应,才能激发更多的创造性科研成果,这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规划》指出,由于法律、体制、规则等方面的深层次差异,深港两地在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产业协作方面还面临许多制约。香港是国际自由港,人员、货物、资金、信息、技术、数据等要素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已经形成了与其他国际地区要素无缝衔接的独特优势。“一国两制”框架下,河套合作区需要在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方面进行最大力度的“压力测试”,探索符合大湾区实际的全新路径。河套合作区具有一河两岸、一区两园、跨境接壤、合作开发的独特优势和价值,亟须以合作区为突破口和先行区,推动开放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更大范围有效配置资源、推动创新要素便捷高效流动,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制度创新供给。

  具体而言,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采取“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便利科研人员进出,促进科研人员交流与合作;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实施特殊监管,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便利科技创新相关货物出入,最大程度满足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对科研物资使用的便利性要求,加速更多前沿性、突破性、创造性科研成果产出;通过“白名单”、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新型金融监管等特色模式,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更好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优势,融通资金链、创新链和产业链,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支持;探索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在深圳园区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探索建设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等国际信息通信设施,研究建设固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绿色通道,支持经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发挥数据要素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三是协同香港推进科技创新规则衔接和体制机制对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自主创新,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规划》赋予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明确要紧紧围绕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的任务,营造高度开放的国际化科研制度环境,对接香港及国际先进科研规则,加快形成灵活高效、风险可控的跨境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新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开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此,深圳园区在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规则衔接等领域率先对接香港、进而联通国际,也是为国家科技创新领域的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行全新探索和先行先试。

  香港集聚了全球创新人才、企业和机构,香港高校、科研机构等也与国际同行开展了大量科研项目合作,熟悉国际通行的科研管理规则、标准等。深圳园区要发挥“一区两园”独特优势,在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政企联动机制、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科研经费管理、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共建共享等事关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拿出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建立全面接轨国际科研管理体制机制,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更大范围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最大程度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四是协同香港推进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科技强国,要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同各国科研人员的联合研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绝不能闭门造车,而是要更深入、更高水平地推进对外开放。《规划》赋予深圳园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的战略定位,明确提出要利用深圳园区独特的“平台”和“通道”作用,联合香港园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汇聚国际顶尖科技人才,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携手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新标杆和国际科技创新高地。可以看到,河套合作区是国家科技创新发展与全球保持衔接的战略平台,具有畅通国际科技循环的特殊作用。

  香港以雄厚的基础研究实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及普通法体系等保持着对国际创新要素的强大“磁吸力”。深圳园区要以更开放的态度,紧密协同香港园区,放大香港的磁吸作用,共同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国际一流中试转化服务平台、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务以及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科研生活社区,提升对国际科研人员、企业和机构的吸引力,全面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成为综合实力领先的世界级的科研枢纽。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谢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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