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3日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下称《佛山总规》)以及《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下称《东莞总规》)。
继2024年9月,国务院相继批复广州、深圳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称“总规”),此次佛山、东莞的总规获批后,广东省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座城市的总规均获国务院批复,其余珠海、惠州等17个需省政府批准的市级总规也已在2023年全部获批。
《佛山总规》和《东莞总规》分别明确了两座城市的最新定位和面向2035年的目标任务,是佛山、东莞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两份规划中的高频词。
佛山:积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纵深推进广佛同城化
《佛山总规》中明确,佛山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节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佛山要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佛山篇章。
《佛山总规》提出,佛山要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积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纵深推进广佛同城化,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根据《佛山总规》,到2035年,佛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6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23.0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90.44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44亿立方米。
在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方面,佛山要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为推动粤港澳高端服务合作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强化与广州等周边城市在航空、铁路、公路等方面的功能协同,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调联动,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东莞:积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深圳、惠州共建深圳都市圈
《东莞总规》明确,东莞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节点城市,要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莞篇章。
《东莞总规》提出,东莞要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积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深圳、惠州共建深圳都市圈,主动融入广州都市圈,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根据《东莞总规》,到2035年,东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1.08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7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33.3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1.34亿立方米。
在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东莞规划》明确,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和片区中心服务能级,深化松山湖、滨海湾等片区与深圳融合发展,推动水乡新城与广州东部地区协同联动。
在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上,东莞要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为推动存量产业用地提质增效、优化布局提供土地政策保障。同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调联动,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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