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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口“新交规”实施,广州南沙游艇自由行迎利好

2026年07月13日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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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新修订的《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新规》立足珠江口水域通航环境新态势与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发展新诉求,在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的基础上,精准衔接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等国家政策。作为珠江口通航格局变化的核心区域,广州南沙在这一轮“海上交规”优化中受益尤为突出。

  游艇航道外不限速

  港澳游艇体验感提升

  《新规》全文共计35条,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修订在细化通航管控、补齐监管短板的基础上,优化了全域限速管理体系,其中,游艇、交通船在航道外水域航行不受航速限制,切实释放游艇自由行政策红利。

  这意味着,港澳游艇在落实安全航行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可于珠江口航道外水域自主调整航行速度,开展海上休闲巡游、滨海观光等活动,显著提升港澳游艇出行的舒适度、灵活性与体验感,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游艇休闲文旅标杆。

  此前,国务院批复对港澳游艇实行免担保和“两套牌”管理模式,并指定南沙港区客运码头等6个码头为首批游艇进出境口岸。航速豁免叠加通关便利,将显著提升港澳游艇进出广州南沙的舒适度与灵活性。

  可以说,《新规》兼顾水上安全刚性管控与航运文旅产业柔性发展,在筑牢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防线的基础上,精准衔接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为南沙游艇经济注入政策动能。

  深中通道周边水域管控升级

  南沙港区船舶须依规通行

  《新规》进一步强化跨海通道安全保障,要求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黄茅海跨海通道等重要跨海通道的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建立并定期评估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和紧急救援机制。

  船舶在深中通道通航孔桥梁轴线两侧各1000米以内水域航行时,禁止追越、并列行驶、掉头、横驶等行为。

  作为深中通道西侧桥头堡,南沙港区进出船舶须严格遵守新规通行要求,进一步规范航道航行秩序。

  《新规》明确,在深中通道桥梁以北水域,及珠海十字门水域、磨刀门出海航道航行时,船舶保留的富余水深应当不小于实际吃水的10%。

  南沙港区位于深中通道以北,处于该管控范围内,进出港船舶须据此重新核算装载,确保满足新的安全标准。

  崖门航道首设交通管制

  南沙港区西南通道通行规则优化

  《新规》首次对崖门出海航道东航道和东东航道实行分时单向、双向交通管制。崖门出海航道是南沙港区连接粤西及西南地区的重要水上通道,《新规》实施后,航经该航道的南沙港区船舶须提前调整航次计划,适应分时通航组织安排。

  《新规》拓宽了安全监管覆盖面、补齐管理短板,一方面扩大富余水深和禁止停泊水域的覆盖范围,扩大航行计划预报主体和关键设备测试范围,对船舶设备与附属设施安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升级水上通航安全管控清单,将禁止影响通航安全的活动扩展为“水上垂钓、捕捞、养殖、种植”,将禁止区域由“航道、锚地、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桥区水域”扩展至新增“安全作业区”。

  (记者 谢子亮 陈秀慧 王潇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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