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 来源:南方+
【编者按】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的通报》,对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为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大湾区建设,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即日起推出“奋进大湾区 携手绘新篇”系列报道,全面展现湾区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事迹风采,敬请垂注!
不久前,深圳市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又成功化解两起跨境纠纷:一起国际货物运输纠纷,当事一方在中国,另一方远在东非;另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当事方分隔深港两地。尽管当事人相隔境内外,但两起纠纷最终均在深圳顺利解决。
在深圳市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下称“调解中心”)理事长朱虹看来,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带动跨境商事活动日益频繁,双方发生摩擦时,调解手段可有效规避诉讼繁琐流程,既是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途径,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近日,朱虹获评“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她的带领下,截至2025年6月,调解中心累计受理案件10850件,涉案金额累计达278.42亿元,促成调解金额约46亿元,正成为大湾区涉外涉港澳商事纠纷调解的优选地。

灵活高效化解涉外商事纠纷
调解、仲裁、诉讼是化解矛盾纠纷争端的“三驾马车”。然而,很多企业遇到纠纷时,很自然地选择诉讼或仲裁,而忽略了调解这一友好、高效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
近年来,广东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调解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2022年5月,深圳正式施行《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率先对商事调解作出专门规定。
“与诉讼、仲裁相比,调解强调灵活高效。在跨境贸易当中,商事调解能低成本地解决争议纠纷,让境内外当事人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握手言和。”朱虹这样解释“三驾马车”之间的关系。
2023年3月,调解中心正式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投入运营。作为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调解中心致力于推广“调解优先”的争议解决理念,为国内外商事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第三方商事争议解决服务。
截至2025年6月,调解中心累计受理案件10850件,涉及知识产权、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为大湾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服务大湾区的同时,调解中心也积极与国际接轨。目前,调解中心已与40余家国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在案件联办、资质互认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推动调解中心加快迈向国际化舞台,有效提升了其在全球法律服务领域的认知度与影响力。
“每逢广交会、高交会、西雅国际食品展等大型国际展会,调解中心都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协助化解国际商事纠纷已累计覆盖20余个国家和地区。”朱虹说。
打造高水平商事调解人才队伍
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遵循不同的规律,需要培养专门的商事调解人才。
朱虹直言,对不少律师而言,从法律诉讼的“对抗性”思维转向商事调解的“促成型”思维,无疑是重大挑战。“香港商事调解机制比较成熟,因此,搭建深港两地法治协同平台,联动香港法律服务机构及香港律师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服务至关重要。”
作为调解中心负责人,朱虹持续推动中心制度体系完善、调解资源引入及跨境合作机制创新,牵头引入港澳调解员76名、国际调解员18名,集聚起一支多元化、专业化的国际商事调解人才队伍。目前,调解中心港澳及国际调解员占比超30%。
与此同时,她深度参与深圳涉外调解人才的遴选和培训,协助推动组建“深圳市涉外调解员名册”,按照公开、规范的程序完成首批人选的遴选与聘任。目前,已组建涉外调解工作委员会成员6人,涉外调解员36人。
朱虹相信,随着规则衔接机制不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调解行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调解中心将乘势而上,充分发挥自身平台资源优势,立足深港,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世界以商事调解为核心,努力打造成为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此次获奖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的责任。”朱虹表示,未来将继续立足专业领域,深化深港澳法律服务协同,在商事调解、跨境法律保障、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探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撰文 张秉仁 统筹 黄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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