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城市 > 深圳分站 > 最新动态

划重点!国务院印发河套规划刷爆朋友圈,专家解读这些焦点

2023年09月04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 ]

  国务院日前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份《规划》中明确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等一系列问题,对于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围绕《规划》中备受关注的多处重点内容,南都记者采访专家进行解读。

  明确3大发展定位

  指向开放合作、先进规则、中试转化

  《规划》中明确了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发展定位为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发展定位的确立,为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谢来风认为,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的定位,指向了科技创新领域的开放合作问题,意味着合作区未来的发展要与国际科技发展保持衔接,避免闭门造车。通过合作区“一区两园”的模式,借助香港的国际化优势,汇聚国际科研人才,进一步促进交流合作。

  谢来风表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的定位重点指向规则衔接,要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和香港及国际有关科技创新的先进规则对接,促进制度型开放。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的定位,则突出深圳园区对于前沿技术转化落地的作用,这里将吸引来自全球的科研机构和人才集聚,加快前沿科技转化落地,在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上发挥作用,形成成果。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雪菲对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的定位印象深刻。刘雪菲认为,这个定位表明,未来深港两地在深圳园区的合作,不仅注重科研,更着墨在创新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河套的极点作用,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

  有利于招引香港及国际科创人才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分为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由于深港两地在法律、体制、规则等一些方面存在差异,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还面临一些制约。此次《规划》中提出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引发了广泛关注,这对于深圳园区集聚领先企业和境外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提出,对特定封闭区域内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符合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有效降低科研机构和人员的税负水平。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互联网专业协会会长冼汉迪认为,对于香港从事科技创新的人才来说,《规划》中明确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这对鼓励香港科创人才在深圳园区发展有助推作用,也有利于深圳园区科研机构和企业招引人才。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所副所长王振表示,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免征”的方式彰显政策力度大,相对于“超额返还”的方式,能更好地激发香港科研人员来深圳园区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一线”“二线”分线管理

  对便利科研人员和货物出入作出安排

  《规划》中提出的深圳园区分区监管布局,是备受关注的重点之一。《规划》提出,基于深圳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的管理设施和基础条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福田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区域建立产业、机构和个人“白名单”制度,对实施特定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人员进出、货物流动实行“一线”、“二线”分线管理。与此相关的是,《规划》在便利科研人员进出、实施货物分线管理方面也作出安排。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所副所长王振认为,《规划》聚焦“一区两园”模式,围绕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跨境便利流动明确了一系列安排,有利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协同创新的重要制度创新“策源地”。

  《规划》围绕便利科研人员进出,提出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采取“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待后期条件成熟后,与香港一道探索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王振指出,《规划》主要明确了近期通关模式,但也为后期探索跨境人员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留下制度创新想象空间。

  《规划》明确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实施特殊监管,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便利科技创新相关货物出入。王振指出,《规划》进一步提升了福田保税区的定位,福田保税区作为深圳园区的重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成为承载科研设备及物品跨境流动的重要平台,有利于降低科技要素便捷流动的成本,支撑深港科技创新的发展。

  《规划》还提出,加快推进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筹建及对外开放,为合作区内企业和科研机构跨境交流提供通关便利。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谢来风表示,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的筹建对于要素流动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配合“白名单”管理制度,可能意味着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将带来更大的便利。

  香港作用和香港角色突出

  支持深港双方联合成立深圳园区理事会和咨委会

  本次发布的《规划》为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发展规划,但《规划》中处处从深港合作出发,并坚持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协同发展。

  正思香港顾问有限公司总裁、香港特首政策组专家、深圳市政协委员陈少波表示,《规划》的出台为深港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打下一剂“强心剂”,合作区将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的一个重要引擎。

  陈少波留意到,《规划》中香港元素、香港作用、香港角色非常突出。比如,《规划》数次提到了香港北部都会区,包括提到“积极配合香港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有力支撑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在交通互联方面,提到“积极配合香港研究北环线支线经落马洲河套地区的香港园区接入新皇岗口岸的可行性”。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雪菲则注意到,《规划》中提出“支持深港双方联合成立深圳园区理事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吸纳深港两地各界优秀代表参与,形成协同规划、联合建设、共享成果的合作推进机制。刘雪菲认为,深圳园区理事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未来会结合合作区发展的思路、已经出台的政策和下一步的行动,加快形成具体的架构、工作要点等,推动深港两地深度合作的高效协同,助力合作区深圳园区决策、管理和执行的高效运转。

  (统筹 王睦广 记者 张馨怡 林敏儿 王睦广)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