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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河套如何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

2023年08月30日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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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3周年之际,国家又一“大礼包”落地。日前,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8月29日《规划》全文正式发布。

   南方+ 潘欣宇 拍摄

  从开设运营内地首个由港方主导的科创产业园区、到设立全市目前唯一能够在海关特殊区域“一站式”办理海关和地方政务服务事项的大厅、再到形成“深圳+香港”“规划+建筑”双城视角高端智库...

  近年来,得益于“一区两园”深港协同开发的优势,河套合作区能够持续开创新局面、实现新飞跃。在这一个个满意的答卷背后,凝聚着深港两地不断思考与探索的实践密码,将“制度之异”变为“制度之利”。

  便利创新要素在河套自由流动

  促进河套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既要打造基础设施“硬联通”,也要加强规则制度“软联通”。便利要素在河套合作区加速流动,《规划》创新提出以下举措。

  ——采用更高效的通关方案。

  ——实施货物分线管理制度。

  ——创新科研资金跨境监管。

  ——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南方+ 潘欣宇 拍摄

  其中,在便利科研人员通关方面,河套将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采取“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后期条件成熟后,再与香港一道探索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

  便利货物通关方面,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便利科技创新相关货物出入。探索实行科研机构与企业“白名单”制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关税、选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海关便利化通关管理模式。

  科研资金跨境监管方面,支持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共同设立创投基金,发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优势,探索组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和系列专业子基金。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和香港做法,一是在深圳园区针对 “白名单”科研机构与企业,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合发展,持续优化和深化跨境债券产品试点;三是鼓励深圳发挥能动性,对园区内优质企业制定便利科研资金跨境流动的支持政策。

  推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支持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探索建设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等国际信息通信设施,研究建设固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绿色通道,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叉能保障安全的机制。同时,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开展取消手机长途和漫游费试点,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通信服务商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建设通信基础设施,提供通信服务。

  推动合作区接轨国际先进标准

  接轨国际先进标准是河套合作区近年来得以起步成势的关键一招。

  为此《规划》在接轨国际先进标准方面提出明确方向:

  一是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探索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运用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研究允许在深批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注册的港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解决合同纠纷以及协议选择香港为仲裁地。此外,还将探索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路径,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二是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

  《规划》指出,对特定封闭区域内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

  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符合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介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有效降低科研机构和人员的税负水平。

  三是实行国际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在深圳园区推行“白名单”制专业资格管理便利化政策,支持“白名单”内具有港澳职业资格人士经备案后直接提供专业服务(法律服务、证券基金期货等特殊行业除外)。对于在深圳园区从业、已在香港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香港居民,免于在深圳园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允许雇主购买香港雇员补偿保险,鼓励积极研究探索优化工伤保险待遇结构。

  (策划 甘雪明 刘丽 撰文 潘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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