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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出“工业立市” 发布“工业经济30条”

2022年05月30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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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措施》提出“工业立市”,进一步增强深圳工业经济在更高区位稳中有进的运行能力。这也是深圳今年发布的第四个稳经济“30条”措施。

  《措施》提出加快重大工业项目规划建设。狠抓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在集成电路、超高清显示、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链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适度超前推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电厂、电网、油田勘探开发、LNG接收站、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储能和氢能等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落地建设10—15个百亿级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10—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重大能源项目。

  加强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方面,《措施》鼓励产业基金引进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深圳市引导基金主管部门可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认定返投金额。

  《措施》提出加强产业用地资源保障。稳定工业用地规模,加快推进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建设,推动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片区、连片改造试点片区土地整备和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约20平方公里成规模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出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有序推进25平方公里高品质产业空间连片改造;进一步降低“工改M1”项目审批门槛,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优化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

  在加大优质产业用房供给方面,《措施》提出加快推进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建设,为企业提供拎包入驻和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

  《措施》还提及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按照“一集群一基金”配置原则,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专业化投资基金;出台支持风投创投机构发展政策,建设国际风投创投机构集聚区;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搭建“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在境内外市场上市的企业,按上市培育政策予以支持;延长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扶持优质中小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年底,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深圳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当前企业稳增长面临的突出问题,聚焦企业反映较多的空间、融资、用工、成本、跨境运输等方面诉求,围绕生产要素供给、国内外市场拓展、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等重点环节,集中市、区各部门、国有企业,以及相关中央驻深单位的力量,为企业提供成体系支持。2022年—2025年,预计通过退税减税、资金奖补等方式为深圳工业企业提供超1000亿元的支持。

  (记者 崔璨 戴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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