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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散的企业

2021年07月09日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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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码头沦落到生死边缘

境内外股东意见不合

董事会决议久拖未决

企业解散还是转型

法院如何为企业找到出路

《湾区睇法》——被解散的企业

  1992年,香港珠江公司与其他内地股东共同设立三港公司,主营佛山市三水区西南码头。近年来,三港公司发生严重的经济困难,已停产停业两年多。股东多次召开会议,讨论三港公司是解散或者转型,但始终未作出决策,珠江公司遂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三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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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查发现,由于水源保护地的重新划定,西南码头恰好位于佛山重要水体资源保护区域,2019年,码头环评未能达标,佛山海关三水办事处吊销了三港公司的码头登记证书,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之后公司董事会一直在召开会议并积极协商,但对于三港公司未来是转型还是解散,一直未作出有效的实质性的决策,公司发展形成僵局。此外,三港公司登记许可证被注销之后,基本上不可能再重新获取,其存续将会蚕食股东可分配利益,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珠江公司已穷尽其他途径仍无法纾困。综上,佛山中院判决解散三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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