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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发布意见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

2021年06月17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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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广州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发布会召开,发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 服务保障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广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5个方面50项工作规划,系统谋划了广州法院服务保障广州打造全球营商环境新标杆的重点举措,这也是广州法院今后一个时期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发布,代表广州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迈入新的阶段,广州中院将以此为契机,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在更高层次推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4.0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介绍,近年来,广州法院坚持在大局大势中谋划司法工作、履行审判职能,为广州打造全球营商环境新标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国家发改委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广州法院牵头的全部2项指标连续2年居全国前列,其中衡量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质效的“办理破产”指标连续2年排名全国第1;衡量民商事司法质效的“执行合同”指标从2019年的全国第5跃升到全国第2,居全国领先行列。

  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数助决策”项目发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广州法院执结率、民商事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小额诉讼程序及简易程序适用率均排名前列、表现优异,其中,执结率排名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第1。在中国社会科学院5月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21)》中,广州中院司法公开继续领跑全国,连续第6年排名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榜首,实现“六连冠”;南沙自贸区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排名专门性法院第1、第2,同时分别居所在的自贸区法院、互联网法院序列第1;越秀区法院居全国基层法院第3。

  为助力广州打造全球营商环境新标杆,服务保障广州“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州中院发挥发展优势、立足当前形势、把握未来趋势,研究出台了《意见》,这也是广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4.0版”。

  首提打造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

  《意见》首次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依托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在广州中院设立的首个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形成一批示范性司法改革创新项目,打造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品牌,同时瞄准“减时间,降成本,优化办理结果,落实世界一流司法框架”目标,培塑广州营商环境实践样板,提升服务保障大局能力。

  王勇介绍,《意见》提出了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广州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走在全省全国法院前列,在司法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也要担起大湾区法院“领头羊”责任。另一方面,广州法院打造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具有坚实的基础和显著的优势。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首家启动5G智慧法院建设的中级法院等实践,都为建设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丰富经验。

  “改革创新是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强大动力。”王勇说,广州中院将发扬“改革不停步”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精神接续奋斗,坚持对标最优、换道超车、树立标杆,在深刻把握广州法院优势基础上,紧盯新形势新要求、找准发力点结合点,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

  《意见》凸显“改革不停步”的创新进取精神,以司法改革为抓手,从15个方面发力破除制约发展的机制障碍,推动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司法环境。全力推进“四新”(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经济司法保护、促进竞争与创新良性互动、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市场法治化治理等方面机制创新,加强对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要素的司法保障,助力广州打造全国乃至全球资源配置中心。

  推动广州打造大湾区破产重整中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介绍,近年来,广州中院大力推进办理破产办理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法院优化破产办理流程,缩短破产办理周期;依托信息技术优势,降低破产成本;积极推动破产重整,提升债权回收率。扎实推进破产改革,优化框架力度指数。下一步,广州中院将进一步深化办理破产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智能化水平。

  《意见》提出,要加强“无产可破”案件经费保障、破产事务办理便利化改革等系列举措,探索预重整规则和实践、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和跨境破产协作,推动广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破产重整中心。推进大湾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健全守信激励、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举措,助力广州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标杆城市。深化互联网司法模式创新,通过互联网时代诉讼理念重塑、模式重构和流程再造探索更多网络空间治理新路径。《意见》还就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保护、宜居生态环境建设等提出不少创新举措。

  《意见》围绕把握司法领域科技发展先机和推广广州智慧法院建设的成功实践,强调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创新,助力解纷提质增效,让司法环境更加高效便捷透明。提出深化前沿科学技术的司法应用,创新打造以“互联网+5ABCD”〔即5G、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区块链(Block Chain)、云计算(Cloud Computing)、大数据(Big Data)〕为支撑的“AOL(All OnLine)全业务线上办理体系”,着力在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智慧解纷等领域锚定目标任务、推动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推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仲裁委等组成可信的司法区块链联盟,打通各机关的数据互认,助力提升整体司法效能。聚焦在阳光透明司法领域推出更多“广州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护,深化司法公开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营商环境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机制,促进平台从单向披露转为多向互动,让司法活动、诉讼结果更加公正透明可预期。

  推动建立大湾区司法协作公共平台

  《意见》聚焦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坚决贯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以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为抓手,创新提出10项优化涉外审判机制、服务“双区”建设的机制举措。广州中院表示,将牢牢把握“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全面推动涉外审判“提档升级”,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提供高质量涉外司法服务。

  比如,着力构建与发展相适应的涉外案件管辖体系,在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坚决维护我国司法主权的基础上,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完善跨境司法送达协助、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探索委托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送达,推动筹建全国一流的“域外法查明通”平台;聚焦提升涉外审判影响力和公信力,深化实施涉外审判精品工程,加强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建设,在坚持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专家证人、属实申述等跨境诉讼规则衔接;推动在南沙率先建立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打造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示范窗口;加强司法交流协作,推动建立大湾区司法协作公共平台,推动与深圳共建诉讼服务“广深通办”机制,深化与港澳司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的交流研讨。

  《意见》最后一部分从夯实营商环境建设的人才根基角度,提出持续推进“四化”队伍建设,明确了4项具体措施。首先强调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实施“政治铸魂工程”,完善审判权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在专业能力建设方面,通过实施“一工程两阶梯”计划(百名审判业务专家工程、审判业务专家阶梯计划、未来法官阶梯计划)培树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民商事领域的专家型法官,将海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和国家机关、专业机构、新兴行业中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军水平的人才广泛吸纳到广州司法智库,为广州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

  (撰文 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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