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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加强与港澳制度规则衔接 港澳籍仲裁员首次参审内地劳动争议案件

2019年10月17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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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港资企业与香港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这是全国首批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获聘后,依法履职审理的首宗案件。

  全国首份有港籍仲裁员落款的裁决书即将公布

  据悉,此次仲裁案件由合议庭审理,合议庭成员之一的黄江天博士,是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仲裁委聘任的全国首批7名港澳籍仲裁员之一,也是全国首位港澳籍仲裁员。他同时担任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基本法研究中心执行董事等职务。

  对于首次参审内地劳动争议案件,黄江天博士说:“非常高兴能够加入大湾区法治化建设队伍,由于香港与内地在法制、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新时代劳动争议仲裁领域逐步呈现出新形态和新问题,成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推进,也将构成新的发展机遇,此次以仲裁员身份到内地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也是希望助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些改革创新将为人民争取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据悉,2017年南沙成立全国首个自贸区仲裁委后,黄江天博士即受邀在南沙开展香港劳资审裁交流活动,此次参审进一步深化了香港与内地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交融。

  该案由区人大、政协、统战、仲裁委等部门现场参与庭审监督。合议庭将在法定审限内择日对案件作出裁决,并依法通过互联网公布全国首份有香港籍仲裁员落款的裁决书。在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合作示范区和加快推进建设粤港深度合作园的背景下,此举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致力于推动港澳同胞成为国家和平的建设者、法律秩序的维护者。

  7名港澳籍仲裁员正式亮相护航大湾区法治化建设

  今年1月份,广州南沙获人社部批复,同意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

  9月18日,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等部门为黄江天等7名港澳籍人士颁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及聘书,聘任他们担任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这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的港澳籍仲裁员。

  据悉,首批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中香港籍5名、澳门籍2名,其中一半以上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博士学历背景,他们将正式参与涉港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促进构建粤港澳劳动关系共商共建共享治理格局,护航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建设。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实际,南沙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以依法依规为准绳、以创新发展为理念,在全国首次建立起聘任港澳仲裁员政策体系。

  南沙在试点过程中,在法无明文规定前提下,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1+5”系列配套文件。在全国首次确立了遴选港澳仲裁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标准,兼顾三地职业体制差异,按照法定任职条件,根据内地与港澳在审判员岗位、职称体系、律师执业资格互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遴选对应法律规定条件又与港澳职业体制相符的候选人。

  南沙还在全国首次探索出开放式的港澳仲裁员培训新模式。由于三地在法律体系、阅读书写习惯的差异,南沙创新“自学+视听教学+网络互动+圆桌培训”立体培训体系,自主编印培训大纲为自学教材,帮助候选人集训前系统了解内地劳动领域常用实体法,拍摄全国首部仲裁庭审流程教学片作为视听教材,设模拟仲裁庭上岗实操,线上实时交流仲裁业务学习重、难点,解决文字教学带来的简繁阅读习惯差异问题。圆桌式培训讨论,全面综合体现候选人政治素养、法律知识、应变能力。

  建设内地与港澳规则相互衔接示范基地

  2018年南沙的港澳企业总量同比增长113%,伴随而来的是涉港澳案件发生劳动争议后送达难、跨地区调查、信用互通共享、沟通调处等系列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作为准司法程序,通过加强粤港澳三地劳动仲裁交流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南沙仲裁委负责人说。

  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是南沙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的一个缩影。当前,南沙正携手港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湾区通”工程为抓手,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营造与港澳相匹配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环境,加快建设粤港深度合作园、粤澳合作葡语国家产业园、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

  8月,南沙率先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促进大湾区制度型开放”为目标,对粤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问题进行研究,为南沙建设内地与港澳规则相互衔接示范基地形成理论、政策研究的成果支撑。

  该文件称,粤港澳大湾区与中央规划的其他城市群最大区别在于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国两制”大背景下进行建设,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各有特色,粤港澳大湾区面对三地不同制度的整合,规则对接是粤港澳大湾区制度整合的必经之路。

  广州提出,要在制度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对照先进、学习先进,加强与港澳制度规则衔接,推动各类试点率先在南沙取得突破,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创新是南沙发展的动力源。自贸片区挂牌至今,南沙累计形成457项改革创新成果,90项创新成果属于全国首创或率先。南沙希望推动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互融互促,着力构建以创新为引领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全媒体记者/柳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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