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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方案》税收优惠新政落地第一个申报期,首批纳税人成功申报享受红利

2023年01月19日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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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起,广州市南沙区迎来《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的三项税收优惠新政落地后的第一个申报期,首批纳税人已成功申报享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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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征超过港澳税负的个税”

  港澳人士逐梦南沙更舒心

  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南沙经营棉纺织品加工的香港居民林先生迎来了他的第一笔“港澳专享”个税红利。林先生说,他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成功办理了2022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同时申请了其税负超过香港税负部分的退税,成为了首个享受南沙个税优惠政策的港澳居民。

  林先生在南沙开设的工厂主要利用棉纱等原材料加工生产手套等棉纺织品,过去几年的订单数量受到疫情影响,员工工资和原材料采购资金紧张,生产经营一度非常困难。“去年厂里最困难的时候,刚好国家出台了《南沙方案》,里面提到在南沙工作的港澳人员可以享受个税优惠,我还收到了广州南沙区税务局提醒办理享受优惠的政策辅导信息,所以今年第一时间完成了汇算申报并成功申请享受优惠。”林先生表示,这次享受到的退税不仅缓解了资金压力,更坚定了他继续在南沙扎根创业的信心。

  据了解,南沙个税优惠政策是中国内地首次面向香港居民推出专属个税优惠,突显了推动南沙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重大战略性平台、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国家战略定位。

  广州税务部门针对内地与香港、澳门在课税年度、税率、减免项目及扣除项目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的实际,为最大程度贴近还原港澳居民的实际税负,深入研究将内地个人所得税政策与香港薪俸税、利得税以及澳门职业税、所得补充税等港澳税收规则进行全面对接。通过向香港税务局、香港税务学会、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以及多家国际知名税务专业机构全面征集意见建议,广州税务部门经反复研讨论证,逐个突破了规则对接中的技术难点并制定了“港澳税负”计算规则,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实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据悉,广州税务部门还与横琴税务部门统一了“澳门税负”的计算规则,以确保省内横琴、南沙的澳门居民个税优惠政策的执行口径一致。

  “我对香港及内地的税收政策差异不了解,本来以为自己进行申报会很困难,其实按照广州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上的办税指引进行操作,几分钟不到就完成了,非常简单快捷。”林先生表示,除了真金白银落袋的税惠红利,“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模式也为港澳人士更快更好享受新政红利提供了绿色通道。

  为确保纳税人申报顺畅便捷,广州税务部门创新推出了港澳税负和减免税款的线上测算服务,对于已实名认证的港澳居民可按办税习惯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港澳税负测算功能,未实名认证的港澳居民则可以使用“广州南沙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港澳税负测算系统”进行测算。广州税务部门表示,考虑到“港澳税负”和减免税款的计算相对复杂,为便利港澳人士享受优惠,在广东省税务局和南沙区政府的支持下,专门配套开发了上述测算系统,纳税人只需根据提示输入个人收入数据、享惠条件等情况,系统即可自动生成减免数据,为纳税人办理享受优惠提供参考。

  根据《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港澳居民在广州南沙办理纳税年度为2022年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经营所得的汇算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在此期间取得经营所得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办理退税。而对于取得除经营所得外的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及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非居民个人,将在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并申报享受优惠,届时将有更多港澳居民可以享受到这笔红利。对于取得补贴性所得的情况,则随港澳居民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一并申请办理。

  “15%企业所得税率” 

  先启区鼓励类企业轻装上阵再启程

  1月5日,设立于南沙区先行启动区南沙湾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进行预缴申报,并成为广州南沙首家享受“南沙鼓励类产业企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目前已有9户企业顺利申报享受这项优惠,减免税额近3亿元。

  根据《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广州南沙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税率由原来最高25%减至15%,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极大增强了市场主体扎根南沙发展、参与湾区建设的信心。

  据了解,这项政策的鼓励类产业全面涵盖了南沙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运物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等8大类,共有140条产业目录。

  “中医药及相关产业被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发展利好。”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运表示,这项新优惠为公司2022年度减轻税收负担超亿元,很大程度上纾解了在研发、人力、设备等方面的资金及成本压力,再叠加南沙区的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公司创新发展的动能更加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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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科技企业创新研发再减负

  在南沙区设立了新型材料研发公司的毛先生,前不久向南沙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南沙亏损结转年限优惠政策”,将公司按现行规定已失效的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我司资金占用压力,我们将继续在产品研发创新上加大投入,朝着高端化、智能化的方向去经营和发展,用好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发挥好自身产业优势,为我国的科技创新贡献力量。”毛先生说。

  “南沙亏损结转年限优惠政策”聚焦于推动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其适用对象是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主营业务为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且占收入总额60%的南沙企业,重点解决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芯片制造等这类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周期长的企业在原有政策规定时间内亏损难以全部弥补的问题。

  与原有的亏损弥补政策相比,“进一步延长”的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准予弥补亏损的年度从前5个年度延长至前8个年度,二是将准予弥补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相应从10年延长至13年。这“两个延长”将显著降低企业前期研发生产的税收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吸引更多具有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驻南沙,为南沙各类科研平台等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助推南沙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目前已有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办理享受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优惠,将未享受优惠前已失效的亏损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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