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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选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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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等8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深圳入选此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方案》,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致力于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本次试点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

  试点任务包括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基础研究类人才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评价、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任务等5项。《方案》提出,试点地方政府要围绕本地区科技创新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组织并指导本地区优势科研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大胆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人才、项目、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有效激发科技人才活力,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地区经验。

  本次试点单位和地方包括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等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上海、山东、湖北、四川、深圳、南京等6个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地方。

  试点单位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在加强合理激励的同时,加强对科研诚信、勤勉尽责的监督,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的约束,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担当作为,使试点成果更加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能力提升、环境优化。

  (记者 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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