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横琴、前海合作区为跨法域专业人才发展提供新机会

2021年09月23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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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分别简称《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受到粤港澳法律界的普遍关注。

  “《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出台后,横琴合作区、前海合作区将先行先试,探索不同法系法律之间规则衔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接受南方网记者专访时表示,两个合作区的建设将有助于内地法律人才“走出去”,港澳法律人才“走进来”,帮助跨法域专业人才充分运用三地法律进行创新,恰当地找到不同法系之间的平衡点,实现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推动粤港澳三法域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记者:您认为《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在法律方面最大的亮点是什么?有着怎样的法律意义?

  张亮:《横琴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打造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在遵循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前提下,双方共同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加快实现与澳门一体化发展。《前海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当前,粤港澳三地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三个关税区的特点,这既是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突出优势,也是大湾区建设的现实问题所在。《横琴方案》提出粤澳双方将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合作区条例,为合作区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前海方案》则站在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高度,提出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两大合作区的先行先试,通过创新治理模式,加快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发挥内地及港澳各自优势,兼顾差异,探索建立符合粤港澳大湾区需要的法治建设模式。

  提供跨法域专业人才发展新空间

  记者:《横琴方案》《前海方案》的出台对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在培养与引进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人才方面,您有何建议?

  张亮:两大合作区建设将为法律人才发展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机遇在于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资源及平台,有助于内地的法律人才“走出去”,港澳的法律人才“走进来”;挑战在于在职业素质及执业经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能满足熟悉内地法律体系及港澳地区法律体系的基本要求外,还需要具备充分运用内地和港澳法律进行创新,恰当地找到不同体系之间的平衡点。

  在引进和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方面,未来两个合作区将会有很大的需求。据了解,目前共有1.2万余名涉外律师入驻司法部人才库,但深圳、珠海的涉外律师人数远低于北京、上海等城市。同时,前海目前港资企业累计注册已达1.15万家,未来合作区还将有更多企业不断入驻。因此必将产生更多的跨法域法律事务和涉外法律人才引进及培养的需求。

  然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除了在学校打好基础外,还要进行系统培养,才能真正成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过程涉及司法行政、外交、商务、仲裁、律协、律师事务所等多个机构。因此,建议接下来应进一步整合粤港澳三地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各级人才工程当中,加大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力度。

  助力合作区内企业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

  记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横琴方案》《前海方案》的出台将对未来在合作区发展的企业带来怎样的积极影响?

  张亮:目前,横琴已有248家港澳企业备案跨境办公,前海港资企业累计注册1.15万家,注册资本1.26万亿元。《横琴方案》提出完善合作区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前海方案》提出探索完善前海合作区内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

  以前海合作区为例,《前海方案》指出从投资保险、政策性担保、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充分利用香港全面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助力在合作区发展的企业“走出去”,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

  《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发布后,两大合作区应通过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营造趋同港澳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为在合作区发展的港澳资企业带来重大利好,同时也将有力吸引更多港澳企业来横琴合作区和前海合作区发展。

  出品人:侯小军

  监制:张纯青 胡智勇

  策划:唐莉娜

  统筹:李美仪 黎妙娟 何静文

  记者:覃玲 詹海珊  邹翔(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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