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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稳增长30条” 力促金融支持实体 挖掘消费市场潜力

2022年07月08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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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为加快落实国家、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深化实施2022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深圳制定并发布《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措施》涵盖多措并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更大力度挖掘消费市场潜力、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恢复、全力消除物流堵点降低成本、切实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六大方面,共30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底,国家、广东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

  《措施》中涉及金融支持方面的主要有三条,分别是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其中,为加快拓展“首贷户”,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实施“银行减免+政府贴息”,对2022年6—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2022年新增“首贷户”2万户。

  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服务范围。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执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

  针对性降低投保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优化承保理赔条件,在深圳“单一窗口”开设在线报损索赔通道,建立快赔先赔机制,确保应保尽保、能赔快赔。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政府+银行+保险”“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加大保单融资支持力度。

  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措施》提出了六大具体措施,加大力度挖掘消费市场潜力。

  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购置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深圳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按其店面装修、房租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活动,按其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大市场。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加大批发零售业务布局、批发企业深度嵌入工业生产各环节,积极加强产销对接、优化商贸网络,对销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零售企业升级消费设施、拓展零售场景,对零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推动餐饮业态升级。支持餐饮企业开发网上营销、中央厨房及餐饮配送等产业升级配套设施,鼓励品牌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在市内外开店设点,对营业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大力培育数字消费。支持软件、互联网等行业稳定发展,对成长性良好的软件、互联网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将互联网营销与直播电商行业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完成电商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鼓励各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助和资金奖励。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国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在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中,对联合协议或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其报价扣除比例由2%—3%提高至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全力消除物流堵点

  消除物流堵点一直是各项支持政策的重要落脚点。《措施》出台5条支持措施,聚焦全力消除物流堵点降低成本。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城市港口资源,构建与深圳港一体化的便捷通关模式,2022年新增组合港点位8个。支持开展“水水中转”,对2022年达到“水水中转”指标的集装箱港口企业,按吞吐量给予每标准箱5元补助。

  稳定支持深港跨境运输。深港跨境运输口岸接驳站和综合接驳站免费为跨境货运车辆提供服务,建设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按50%分担,运营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参照2022年6月资助标准,延长深港跨境水路和铁路运输资助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

  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对国内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执行的客运和货运航班起降费按1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基地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承运的进出港客运量按每人次10元、货邮运量按每吨100元给予补助。对在深圳机场运营宽体机的国内航空公司,按每架次1000元给予补助。

  提升铁路运输辐射能力。积极鼓励“公转铁”,对以深圳为起点或终点、全程铁路运输距离不低于500公里的集装箱重箱给予补助。支持建设深圳内陆港,对2022年新设内陆港与深圳港往来货物,按照铁路运输距离给予分档补助。

  加强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两企两个”群体(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个体货车司机),合理满足贷款融资需求,加强展期、续贷、延期还本等信贷支持。对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经营主体2022年内支付银行利息的50%,最高20万元。

  ■专家观点

  深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

  “稳增长30条”政策惠及面更大、力度更强

  深圳再发布“稳增长30条”,这是今年以来,深圳为稳定经济增长而密集出台的第五个“30条”。深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认为,政策不仅符合稳经济即时需要,更着眼城市经济中长期发展,有力稳定市场预期,保证经济综合稳增长。

  “稳增长30条”与前四个“30条”政策形成“组合拳”。在谭刚看来,“稳增长30条”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挖掘消费潜力、推进文旅恢复、消除物流堵点、加强民生保障6个方面推出30条政策措施,具有综合性、兜底性特点,和此前发布的4大政策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增强政策效能的积极作用,既能单独发挥作用,也可以和过去的政策形成“组合拳”。

  “稳增长30条”体现深圳有为政府的积极作为。“深圳打开‘政策工具箱’,把各种政策手段都发挥出来,其中既有‘及时雨’,也有‘长效策’,体现政府的主动担当和积极作为。”

  “稳增长30条”,在多措并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上,提出推动留抵退税“直达快享”等举措;在切实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上,提出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在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方面,提出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等;以更大力度挖掘消费市场潜力,提出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支持首店首发经济等举措;尤其是对在疫情中受到影响较大的文旅行业提出6条政策措施,政策惠及面更大、范围更广、力度更强。

  “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企业有成就,深圳通过打造这样的发展格局,确保城市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城市发展的红利。相信这次政策形成的综合效应,对于稳定三季度城市经济发展,以及长远的稳经济促发展都将产生积极效应。”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秘书长、商务部专家郑艳玲:

  “稳增长30条”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深圳一直将物流作为支柱产业,此次《措施》凸显出对物流业更强的重视。”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秘书长、商务部专家郑艳玲说,物流作为基础性、支撑性产业,是经济活动中的血管与神经网络。疫情冲击下,物流业对于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群众生活保障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郑艳玲注意到,《措施》中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稳定支持深港跨境运输。深圳与香港经济联系密切,香港作为自由港,在通关、金融开放方面优势凸显。上述举措对于巩固深圳乃至华南在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措施》中还提出,提升铁路运输辐射能力。郑艳玲认为,一方面,在双碳时代,铁路运输绿色环保经济性大等优势凸显;另一方面,外向型通道是稳定提升深圳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基础条件,不论对“一带一路”还是内陆港连接,铁路货运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近年来,深圳大力推动中欧班列,此次《措施》中再提出积极鼓励“公转铁”、支持建设深圳内陆港等政策,对于深圳作为国际物流枢纽、深圳港作为国际贸易大港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措施》中还提到,加强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郑艳玲说,物流作为服务业,有轻资产运营特点,不少企业在贷款时遇到缺乏抵押物难题,同时经营结算又往往存在账期,企业垫付资金压力大,《措施》中提到的融资支持政策举措,可谓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记者 崔璨 戴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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