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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25条意见 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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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实施意见》,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利用、土地供应与土地市场管理、“三旧”改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海洋经济、“放管服”改革等领域出台25条“含金量”大的具体支持意见。

  旧学校、旧医院、旧展馆用地

  可纳入“三旧”改造  


  加快推动“三旧”改造推进广州城市更新升级。支持广州完善“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管理机制,依托信息技术优化标图建库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支持加快老城区更新改造,老城区范围内的旧港口、旧学校、旧医院、旧展馆等用地,可按规定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在旧村庄改造中,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在村域范围内的零星用地,支持广州用足用好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现有政策。

  支持广州创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支持广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先行先试,先报先批。经省政府授权后,将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审批权限委托广州行使。

  支持广州探索通过“只征不转”等扩大生态空间的实现路径。总结海珠湿地公园经验,支持广州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将大片绿地等连片开敞空间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允许连片开敞空间配套必要的服务设施和进行地下及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容地埋设施;建成区内通过“留白增绿”置换出的建设用地规模纳入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

  支持广州创新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支持广州优化耕地保护利用模式。支持广州购买跨省域补充水田国家统筹指标,以及在省域范围内购买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含水田指标)。支持先行探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易地有偿代保模式。支持从化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支持广州轨道交通发展。支持广州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索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对于地铁车辆段上盖等需整体规划建设的项目,涉及住宅的,单宗用地面积可以超过20公顷。创新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将轨道交通用地(含城际铁路)及沿线经营性用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给轨道交通建设主体。

  促进广州产城融合和产业园区整体开发。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依照控规对包含工业、商服等用途且确实难以分割供应的规划地块整体出具规划条件,分用途评估地价,按宗地拟定出让方案后出让。新型产业用地(M0)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逐步构建粤港澳邮轮组合母港

  支持广州加快建设海洋强市。打造天然气水合物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支持广州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南沙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州实验室、深海科技创新中心、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码头和岩心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广州打造为国家深远海勘探开发的总部基地、总装基地、技术研发基地、支持服务基地。 

  深入挖掘黄埔古港等广州海丝之路历史遗存和海洋文化资源,丰富海上运动、文化体验、商务度假等多元化海洋旅游体系,推动粤港澳以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文化旅游合作。支持广州发展邮轮旅游产业,与香港、深圳等协同发展,逐步构建粤港澳邮轮组合母港。推动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整体保护与修复,建设广州南沙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

  支持广州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广州向国家申请,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在广州市范围内的由广东省委托广州市实施。在省级土地征收审批权限范围内,探索将建新方案与土地征收并联审批、同步办理。支持广州试点未完成投资总额25%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先行办理转移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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