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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获得立法权以来,全国率先制定创制性法规51件

2020年10月15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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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珠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法规,这是全国首部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的地方法规,也将破解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的执业壁垒,不仅服务和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还将为粤港澳大湾区改革创新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珠海经济特区建立40年以来,始终坚持在立法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出应有贡献。据统计,自获得立法权以来,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46件,制定法规103件,其中制定先行先试及创制性法规51件,彰显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

  推动湾区建设

  立法促进粤澳专业人才畅通流动

  毗邻港澳是珠海最大的区位优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人才的有序流动是关键一步。为破除两地专业人才交流壁垒,珠海以横琴为龙头,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推进规则相互衔接为重点,推动要素开放向制度开放转变,在全国率先出台多项地方性法规。

  前不久表决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明确了自今年12月1日起,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在横琴新区执业。在该法实施后,持有香港有效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门有效导游工作证的澳门居民,无需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可直接向横琴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领取专用证件,即可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以及相关旅游服务。

  “这大大方便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带团。”澳门中国旅行社旅游业务部部门经理张锡沛认为,法规实施将有助于澳门旅游业摆脱疫情影响、恢复活力,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提供更多就业空间,便利粤港澳三地旅游人才交流和要素流动。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配合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允许澳门旅游从业人员到横琴提供相关服务”。珠海此次通过立法,将中央赋予横琴的改革政策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这是继去年珠海立法认可港澳建筑及工程咨询专业人士在横琴的执业资格后,再次运用特区立法权认可港澳专业资质。

  为更好地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还聘请中国(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和中国(澳门)法律服务公司作为立法顾问单位,搭建学习港澳及国际先进经验的桥梁。在立法中,积极借鉴港澳、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的相关经验,为促进粤澳两地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保护绿水青山

  法治保障特区坚持绿色发展

  山清水美、陆岛相拥,优美的生态环境一直是珠海一张响亮的名片,也让珠海有别于众多城市,成为独具魅力的海滨之城。

  在这背后,离不开珠海的法治力量。获得特区立法权之初,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规划、环保、土地、人口、道路交通五个基础性法规,将珠海土地管理“五个统一”、环境保护“八个不准”、实施“禁摩禁电”等城市管理经验法定化,把全市人民“不以牺牲环境获得一时发展”“在城市发展同时共享山水资源”等共识及时体现到法规条文之中。

  更值得关注的是,珠海在立法层面还坚持用适度超前的规划原则,引领珠海城市发展的方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珠海先后制定和实施三部规划条例,为珠海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对形成和保持珠海特色城市风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例如,珠海提出要对海拔二十五米等高线以上山体和沿河纵深八十米、沿海纵深一百二十米范围内进行严格保护等规定,在珠海市历次规划立法中得到一以贯之地坚持和不断完善,成为珠海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基本规则。

  去年,《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与开发条例》出台,该条例是全国首个全面规范海域海岛管理、统筹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经济的综合性的地方法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认为,珠海市海域广阔、岛屿众多,法规有利于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生态环境。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立法保障,珠海才能够在高速的经济发展中走出这条‘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道路。”上述负责人说。

  ●南方日报记者 黄鹤林 何丽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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