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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奖励金融人才累计超1.33亿元

2020年01月08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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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下称《办法》)。《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最高将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人才补贴拨付方式由分三年拨付调整为一次性拨付。

  事实上,相关的人才政策并非是广州的首次“出手”。早在2014年,广州就研究制定了《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是国内最早出台的专项支持金融人才的政策之一。该政策实施以来,累计评出金融领军人才4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340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739名,总奖励资金超过1.33亿元。

  申报覆盖面拓宽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

  一旦被认定为上述四类人才,广州将拿出“真金白银”予以奖励。现有的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获评当年给予补贴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贴。

  对金融柔性引进人才,则按照在广州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补贴: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年在穗累计工作2个月,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累计工作6个月,一次性给予补贴20万元。

  本次修订也进一步拓宽了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覆盖面,以吸引更多高层次金融人才集聚广州。引进人才的认定时限,由来穗工作一年内延长为两年内。

  《办法》明确在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两年内,从外地引进广州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引进的人才。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引进人才认定时限延长有效避免漏报,也给引进人才更多参评的机会。

  同时,《办法》取消了同一法人金融机构(含同一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下属金融机构)内交流任职人员的申报限制。此限制取消将有效调动这部分金融人才积极性,也有利于法人机构内部人力资源合理调配。

  首次实现网上申报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每年评定一次。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每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作为人才的评定依据。2018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评出金融领军人才1人,其中新引进1人;金融高级管理人才104人,其中新引进13人;金融高级专业人才211人,其中新引进9人;奖励资金4255万元。

  与上一版本相比,《2019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和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和评定标准》)的人才目录更为科学、优化。如新增了普惠金融人才、不良资产处置人才、金融党建人才等专业人才子类等。

  《目录和评定标准》还重点修订了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分标准,使评审更为科学。其中新增了金融领军人才的评分标准,按照任职履历(占比10%)、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占比50%)、行业影响(占比40%)三方面评分。

  同时,《目录和评定标准》调整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人才各项得分权重,如将高级管理人才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占比由40%提升至50%,高级专业人才的行业业绩由30%提升至50%,更加突出金融人才对广州经济金融发展的贡献。

  为激励更多的金融人才留在广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财政资金流失,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人才补贴拨付方式由分三年拨付调整为一次性拨付。

  “补贴一次性拨付,更加能吸引金融人才集聚广州发展。”上述负责人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首次实现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单位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提交电子版材料。此外,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审过程也实现电子化、信息化,评审各环节更清晰透明。(记者 吴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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