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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制度性文件 为大湾区贡献“检察+”合力

2019年12月30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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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两份制度性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等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净化营商环境;要把握办案时机,慎用强制措施,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准确区分罪与非罪,为大湾区建设营造宽松包容的干事创业环境;要加强对涉产权及民营企业案件的诉讼监督,加大对涉民营企业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防止民营企业财产和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文件强调,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强化对公权力的法律监督,为大湾区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保障力度。要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健全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注重在司法办案中防控、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

  两份文件还对粤港澳三地司法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司法交流协作、增进司法共识、提升服务大湾区发展法治化水平作出规定,并结合检察职能确定了6大方面28条举措,把任务具体分解到全省各市检察机关和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确保按期完成。

  文件指出,在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框架下,建立珠三角九市检察机关涉港澳司法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在条件成熟、契机具备的情况下推动建立“9+2”大湾区司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司法交流,增进司法共识,深化司法合作。建设“广东检察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协同创新中心”,在中心内配置司法联络、情报交换、司法协作、法律政策研究等功能模块,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融合平台,形成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中心“大脑”和数据“云端”,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湾区贡献“检察+”合力。(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韦磊 高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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