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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深圳、中山推进三市社会救助协同办理

2022年01月10日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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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珠海市民政局、深圳市民政局、中山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衔接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今后,在珠海、深圳、中山任一城市居住满3个月的三市户籍居民不用来回跑,可直接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事项。

  三市社会救助事项可在居住地申请

  根据《方案》,在珠海、深圳、中山任一城市稳定居住(居住满3个月)的三市户籍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低收入)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可在居住地镇(街道)一次申请,由居住地、户籍地之间协同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确认后由户籍地按规定发放待遇。

  根据相关政策,居住在珠海、深圳、中山任一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与其他两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可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居住地认定标准及条件审核确认,由居住地发放救助保障金,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专项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三市居民可申请居住地慈善项目救助

  《方案》明确,三市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动员引导慈善力量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在深圳居住的珠海、中山户籍困难家庭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深圳市“雏鹰展翅”和“深圳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资助;在珠海居住的深圳、中山户籍困难家庭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珠海市“大爱无疆”“学费减免”“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等项目资助;在中山居住的深圳、珠海户籍困难家庭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和“教育帮扶”等项目资助。

  同时,通过拓宽社会救助志愿帮扶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志愿力量参与帮扶低保等困难家庭,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形成“一人一策”的救助方案,链接各类资源,开展各类救助服务。深圳、珠海开展的“民生微实事”项目,覆盖在深圳、珠海居住的三市户籍困难家庭;在中山居住的深圳、珠海户籍困难家庭可通过“博爱商城”网上爱心捐助平台圆梦“微心愿”。

  根据《方案》,2022年10月底前将完善三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动机制,阶段性评估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和优化措施,全面推进创新措施落地实施;2022年12月底前,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提炼效果明显的措施及做法,修改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打造大湾区内高质量社会救助服务范例,增强社会救助对象满意度。届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市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的高效工作机制,推进三市社会救助协同办理,居住地和户籍地通力合作,实现困难群众在居住地办理社会救助业务,更加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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